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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现代化的城市迁移,导致落后农村的留守人员已形成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留守问题俨然已是农村社会中很不和谐的一个因素,留守人员能否得到妥善安置,留守问题能否得到合理解决,关系到新农村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妥善解决农村留守问题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其中地方政府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主要考察地方政府在解决农村留守问题方面履行职责的实际状况,探讨强化地方政府在解决农村留守问题上责任的具体路径。论文除导论和结语外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农村留守问题的成因,阐述了解决农村留守问题的现实意义。论文认为,农村留守问题的形成主要与三个方面的因素有关,一是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二是现行的户籍制度;三是家庭利益的最大化选择。解决农村留守问题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开发人力资本潜力、实现人全面发展的要求;是维护留守家庭稳定与和睦的需要。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地方政府在解决农村留守问题上的责任缺失现象。论文从教育、治安管理、社会保障、文化宣传等方面分析了地方政府责任缺失的主要表现,并且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和政府转型的角度分析了地方政府责任缺失的深层次原因。第三部分探讨了强化地方政府解决农村留守问题责任的对策。论文认为,为了有效解决农村留守问题,地方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二是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三是构建完善的农村教育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五是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六是推进农村尊老爱幼型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