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入,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政府间合作成为当前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任务,地方政府作为我国行政体制的组成部分,在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展我国地方政府间合作关系尤为关键,因此,探求我国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机制对处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的我国政府有着积极意义。我国地方政府间合作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无论从合作范围还是合作方式都在进一步的扩展和丰富,但地方政府之间在很多需要合作的领域还缺乏应有的合作,或者合作很不愉快,某些地方政府之间甚至采用分割与对抗的方式来达到“损人利己”或者“损人也不利己”的目的,这与我国行政体制不健全有关,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的地方政府合作机制,同时合作结果难易度量和预测以及合作利益难以公平分配,从而增加了地方政府之间深层次合作的难度。面对政府间合作协议的执行缺乏硬性监督和法律约束,使得政府间合作往往流于形式而收效甚微,从而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缺乏应有的推动作用。本文以发展的视角来理解地方政府间的合作,通过对地方政府合作发展模式的认识,明确了地方政府合作是以地域与经济的内在联系、商品流向、民族文化传统以及社会发展需要为基础,通过行政区域之间的一种横向联合与交融及行政区域之间的一种竞争与合作,利用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最终形成和谐发展的经济联合体。通过对地方政府合作过程的梳理,发现存在的合作困境因素,从而作出可行的合作机制的理论分析结果,并且具有针对性的从合作动力、制度环境、组织载体和合作规则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我国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的制度安排和具体措施。地方政府间合作必须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克服政策冲突、责任推诿、利益分割、职能缺位的现象,才能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推动区域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