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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明显,农产品价格的周期性波动越来越多地受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影响,指数型交易商大量涌入国际农产品期货市场,打破了传统期货市场只包含套期保值者与投机者的结构,成为多方交易者的主体,影响着期货市场风险规避与价格发现基本功能的发挥。据此国外学者提出以“FINANCIALISATION”来定义指数型交易商成为期货市场交易主体的现象,其内涵是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易更多的反映了金融机构的需求。
本文以国际成熟小麦期货市场上的指数型交易为研究对象,尝试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一、指数型交易商是不是投机者?二、在美国严格的期货持仓监管体系下,指数型交易商为何还可以拥有庞大的净持仓量?三、指数型交易商的持仓行为是否影响小麦期货价格,如果影响,影响程度如何?
围绕以上三个问题,本文进行了如下研究:一、对指数型交易商进行细分,分析其交易动机和交易策略与传统期货市场参与者的不同。二、考察美国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对指数型交易的管理权限,管理规定和法律依据。三、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指数型交易商的持仓行为是否影响小麦期货价格,影响程度如何。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一、指数型交易商的交易动机和交易行为不属于投机,其建仓平仓的行为和时机选择并不根据自身对于小麦期货未来价格走势的判断,而是跟随商品指数的展期进行操作。二、在美国严格的期货持仓监管体系下,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给予指数型交易商持仓豁免权利,助长了指数型交易商庞大持仓的行为。三、指数型交易商持仓行为会释放小麦价格单方向上涨的预期,推动芝加哥小麦期货价格上涨,造成期货价格的系统性偏离。
最后,根据研究结论,结合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和指数投资发展现状,提炼了本研究对保障中国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应对指数型交易的三点启示:建立健全期货市场交易法规;巩固监管体系,构建信息监管网络;完善期货市场结构,活跃期货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