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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武装冲突法是随着日益频繁的海上武装冲突而逐渐形成的一系列成文法和国际惯例。二十世纪后半叶以来,海上武装冲突的形式、内容、作战主体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海上武装冲突法除二战结束后签署的一些条约外,在之后的几十年中一直没有大的发展。海上武装冲突样式的变化使得海上武装突法面临着极大的困境和挑战。我国已加入1949年的日内瓦四公约、1977年日内瓦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和1982年的国际海洋法公约。这意味着我海军在未来海上武装冲突中须担负相应的国际法义务。要保证在国际法框架下取得最佳战果,确保“打得赢”,必须深入研究包括海上武装冲突法在内的相关国际法,这也是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所在。本文共分四部分对国际海上武装冲突法的发展和运用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海上武装冲突法的概念、内容、编纂、渊源、面临的挑战及其发展。海上武装冲突法的概念包含了海上战争法的概念,正如同海上武装冲突的概念包含了海上战争的概念一样。所以海上武装冲突法既包括适用于海上战争的传统战争法内容,也包括适用于海上战争之外海上武装冲突的条约、惯例等。关于海上武装冲突法的内容应包括“战争之法”、“战中之法”,也即禁止武力使用法和限制武力使用过程法。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海上武装冲突法的基本规则。包括海上武装冲突的开始和结束,海上武装冲突区域,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军舰、商船和飞机的地位,海上封锁,临检和拿捕,海上中立,战俘和受难者等内容。二战以后,国际社会对于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的关注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相应的海上武装冲突的手段和行为受到了更多的限制。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海上武装冲突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惩处。二战以后国际法庭对于战争罪、反人道罪、灭绝种族罪等违反国际强行法罪行的审判,形成了对于个人承担国际法责任的新的国际法实践。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海上武装冲法的运用。包括运用海上武装冲突法的意义,法律战的概念以及我海军在未来可能海上武装冲突中海上武装冲突法的运用。指出海上武装冲突法的运用对于打赢未来高技术条件下海上局部战争有着重要的意义。论文的研究方法。首先是比较研究方法,对海上武装冲突法不同发展时期,相同发展时期国内外研究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研究,总结出海上武装冲突法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其运用;二是实证研究方法,结合海上武装冲突法运用的典型案例,说明运用海上武装冲突法的重要性。三是价值分析研究方法,采取客观的、一般的价值标准,分析海上武装冲突法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并进而寻求解决途径。四是历史研究方法,对近两个世纪以来有关海上武装冲突法的大量条约法规,进行了梳理、回顾、解释、分析和总结,当然这里也有法律分析和解释的方法。论文立足海上武装冲突法现有国际条约及惯例,回顾了海上武装冲突法的发展历程;并结合当前海上武装冲突的新特点、新样式,综合分析海上武装冲突法面临的困境及解决困境的途径;通过对海上武装冲突法运用的研究,以期为我海军未来可能的海上武装冲突提供国际法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