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产业分工与市场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文化产业异军突起,受到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关注。在全球经济缓步不前的背景下,制造业等传统产业复苏乏力,诸如辽宁省等许多老工业城市,都面临着产业结构转型的迫切需求。相对于传统产业,文化产业具有低耗能、高产出、绿色环保等明显优势,同时,也是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解决就业问题的突破点。文化产业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充裕的资金是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因此,文化产业融资法律问题是关系到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近年来,我国多次推出新政策推动文化产业融资的发展,使文化产业融资体制改革得到全面推进,文化产业融资体制日益成熟。在这些政策的指导下,辽宁省文化产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然而,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辽宁省文化产业融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融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担保困难、相关法律空白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辽宁省文化产业融资的发展,通过立法来规制文化产业融资活动的有序进行,已经成为辽宁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重要选择。本文在查阅域内外有关文化产业融资法律问题的文献与案例的基础上,首先,运用演绎和文献分析的方法,对文化产业融资体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做到了理论分析与数据分析相结合;其次,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域内外文化产业融资法律制度进行了考察,在对域内外文化产业融资机制、融资方式和融资效率比较的基础上,归纳和总结了域内外文化产业融资立法经验和可供借鉴的内容,为辽宁省文化产业融投资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经验;最后,运用法学理论,从法学角度提出了辽宁省文化产业融资法律问题的解决对策: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完善社会资本融资政策支持,降低融资市场准入门槛,创新文化产业融资方式,扶持融资担保机构良性发展,建立文化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