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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体操类”项目的日益发展,不仅要求更高的难度,更新的表现形式和更鲜明的表演风格,更加强调本身特有的艺术魅力和美的风采,要求运动员在表现高超技术水平的同时,对运动员如何更好地展现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体操类”项目隶属于难美性项群,是由裁判员根据运动员临场发挥的技术水平进行评分,再与众多对手得分相比较后判断名次而决定的。“美”是“体操类”项目参赛制胜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高水平竞争中尤为重要,通过美的显现,才能使“体操类”项目具有的审美特征更加突出。任何一位称职的裁判员都不得不承认,其评分标准并非绝对的明确和客观,因此,运动员在技术水平相当的情况下,如何培养和提高美的表现力是关键。“体操类”项目参赛制胜的四大要素美、难、新、稳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裁判员的审美能力的高低对艺术分的评判有一定影响,运动员对自身动作是否符合审美要求也需要良好的审美能力和经验。“美”作为具有法规效应的规则,对“体操类”项目的发展起着积极导向和主动制约的重要作用。纵观近些年来“体操类”项目规则发展与变化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规则的制定者从美学角度对“体操类”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开始从对难度的追求而逐渐转移到对美的重视上来,它反映出人们在思想认识上的飞跃,标志着“体操类”项目运动技术今后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也同时为我们探索和研究“体操类”项目的美与审美问题提供了最新的信息和理论依据。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本研究主要以哲学、美学、艺术学、心理学、社会学、生理学等为理论基础,主要从美学的视角出发,将美学基本原理与“体操类”项目的运动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重点对“体操类”项目的美学特征进行了研究,继而比较各个项目审美特征的相同点与相异点。另外,文章还对“体操类”项目美学特征和培养途径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对“体操类”项目的教学和训练以及对人们对“体操类”项目的鉴赏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通过对“体操类”项目审美方面的研究,丰富和发展了体育美学理论体系,实现了体育美学向应用研究的飞跃,也为“体操类”项目的发展提供了美学理论指导,研究发现“体操类”项目的科研文献非常少,在此领域的学术研究势在必行;“难”、“美”是“体操类”项目首要的美学特征;鉴赏“体操类”项目与艺术品鉴赏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经过观照、品味、领悟三个步骤。本文还有尚未解决的问题,如“体操类”项目概念的界定,各个项目异同点之间仍有相通的地方,很难区分,本文从宏观视角得出“体操类”项目美学特征的共性是“身体美”、“运动美”、“精神美”,特性包含“编排美”、“音乐美”、“服装美”、“动作美”、“难度美”,分别对每个项目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