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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在中国文化中具有悠久、深远的影响意义,是中国传统文化最突出的特色之一,是全部道德情感的自然源头,也是影响中国人数千年的重要精神,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和文化中,孝悌具有根源性的重要作用,它不仅对家庭和睦、社会安定起着促进作用,而且对中国人的衣食住行、生活方式与民俗、艺术甚至国人性格的塑造都产生重要的影响。然而,由于传统孝悌内容庞杂,良莠杂糅,优劣并存,有着很深的封建社会烙印,作为我国传统道德核心和特色的孝悌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一个跌宕起伏的历史演变过程,使得孝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被批判和被弘扬、被践履与被抛弃两种并存的矛盾情形。面对传统孝悌在发展过程中的理论困境,我们如何重新检视传统孝悌,实事求是地剖析并解读这个优弊共存的“杂糅体”,使其在批判和继承的基础上延续和发展?承续此种问题意识,本文以《论语》中的“孝悌观”为探究主题,在诠释经典文本的基础上对儒家孝悌的当代困境予以回应。 本文主题分为三个部分:研究综述与本文问题意识,“孝悌伦理”的内容,“孝悌伦理”的反思与重建。在具体论证上,第一章主要是对“孝悌伦理”的研究现状综述,继承前人研究基础上避免现有不足,从理论深度上走出仅仅做文献梳理的困境。第二章为主题章节,从人性论上探究“为何孝”此一“孝悌伦理”的人性论依据;换句话说,“孝悌伦理”在儒家语境中不仅仅是一种“应该”的伦理规范,更是一种“成人之道”是“人之为人”的必要,是整个“人格”形成的核心部分;基于人性论论证我们看到儒家视阈中的“人”是一种“共生共在”的关系性存在,具体说来是在各种关系中的“伦理存在”。沿着此种思路,我们在第三章探究《论语》中“孝悌伦理”内容、方法与理想,其内容探究不仅仅是狭义的子女对父母的“孝”道,更提到了“父父子子”的交互关系,这不是一种有条件的交易关系,但是在儒家语境中理想的状态不是“愚孝”,而是“父父子子”,各有各的“德性”;“人性”是在关系中完成的,而关系不是单方面的一厢情愿,而是父慈子孝的交互共融。另外,我们还会看到“孝悌伦理”的开放性,至少在《论语》中“孝悌”伦理是要有“修己以敬”而走向“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这是后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滥觞;人是关系中的伦理共在,而此种共生共在关系不限于一家一国,而是开放到整个“天下”。而对“孝悌伦理”的践行方法上多是发自内心的情感体认,而非按部就班遵章办事,那是一种动态的智慧,而非上下班的应付。由此而达到的理想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或者说“四海之内皆兄弟”。 第四章为“孝悌伦理”的现代省思与价值重建。本文认为儒家“孝悌伦理”的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差等之爱的悖谬和伦理与政治的混淆。对于前者我们看到墨子对儒家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另外,差等之爱往往以“爱”的名义陷父母于冷漠之境,此种现象在现代社会尤其明显。第二个省思表现在伦理与政治的混淆,这里我们可以借鉴卢梭对家庭伦理与政治规则混淆的批评,而且我们会看到“孝悌伦理”与社会共同体的的相悖性,儒家注重“家”的伦理与单位不利于现代社会共同体的建立;那是一种传统血缘与现代身份的纠结。在价值重建部分,本文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儒家的“孝悌伦理”依然对于现代社会有建构作用:第一、“共在共生”人性论,认为人不是“原子式的独体”而是“关系中的人”;第二、“孝悌伦理”交互性注重的是人与人关系的交互共融而非单方面的服从或一厢情愿;第三、内心之“敬”与“他者意识”,其强调发自内心的情感体认,而非为了“孝子名誉”而照章办事。由此而来,此种“敬”的意识可以扩展开来到任何的“他者”,这便是儒家“四海之内皆兄弟”理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