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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健康是人的尊严及身体良好状态的关键所在,是人们生存和进行正常社会活动和私人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更是任何一个公民作为法律上的民事主体所应享有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可对于人权的两类区分,包括公民和政治权利的一类,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一类。其中的社会权利就包含着健康权。而健康权也被看作是其他社会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的基础,是其他权利行使及实现的前提。1946年世界卫生组织第一次明确的提出对健康权进行保护的倡议,并将健康权加入世卫组织宪章。后来很多国家陆续通过宪法来确认健康权,同时通过立法和制定具体措施来保障健康权。进入新世纪以来,健康权及对健康权的保障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然而我国对于健康权的立法规定和保障措施出台较晚,对于健康权的研究与关注近年来才开始起步。这就造成了人们对于该项权利的误解和争议,导致从政府到公民个人再到全社会在尊重健康权、保护健康权、行使健康权等诸多方面出现许多问题。目前,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人口老龄化的加重、医疗体制和医疗机构改革的加深等一系列社会变化的进行,对于健康权的关注与保护有了新的和更重要的意义。本文除序言外,有5个部分,序言主要探讨研究健康权及其法律保障的重要性。本文第一部分作为概述,主要通过研究人权与健康权的关系对健康权的范围作出界定,明晰健康权的概念,梳理健康权发展历史的脉络。通过比较分析,总结出健康权的性质。本文第二部分主要从法律的视角研究对于健康权的保障和救济。首先分析健康权的具体内容即保护谁、保护什么等等,然后总结归纳健康权的法律渊源即提供健康权保障的依据;同时,探讨社会经济方面的保障效果以及政府在健康权保障中的责任和义务。本文第三部分主要结合一些实例和数据来论述我国公民健康权保障的现状,总结出取得的成就,所获得的经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第四部分主要论述我国公民健康权法律保障的完善,拟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入手,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第五部分对全篇文章进行总结,提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