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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以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为代表的一系列改革,打破了我国社会内部几十年的封闭状态,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自由流动,大批农村流动人口进城成为普遍现象。福建莆田籍农民也是这一流动大军中的一部分。与来自其它地方的农村流动人口不同的是,在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过程中,以及在城市社会的经营发展中,这个群体的社会网络性质和范围都的发生很大变迁,已不再局限于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主的初级社会网络中,而是积极拓展以业缘为主的次级社会网络。因此,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就是这个群体社会网络的变化发展状况,及其对社会融合的影响。 社会网络理论最早产生于20世纪20、30年代的英国人类学研究,它将社会网络视为社会结构的观点,提供了一个不同于传统的地位结构理论的全新的理论视角。社会网络是联结行动者的一系列社会联系或社会关系,其相对稳定的模式构成社会结构。“社会网络”的概念在微观和宏观层次上将个人与社会结构联系起来,因而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这一理论已经成为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有力理论工具。近年来,许多国内学者运用该理论对中国社会转型期所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从总体上看,国内对农村流动人口社会网络的研究多数仅停留在考察既有的初级社会网络,很少研究这个群体在进入城市之后建构次级社会网络的情况,也没有将社会网络与社会融合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因此,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以社会网络为主要视角,主要研究这一群体的社会网络在城市生活中发生的变迁,尤其是次级社会网络的发展,及其对社会融合的影响,从他们的生活世界出发,从“社会网络”的宏观层面和“社会行动”的微观层面进行综合考察,从而更加深入地揭示他们社会网络的发展状况,为增进他们与城市社会的融合总结出一些可行的途径。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在京务工经商的福建莆田籍农民,所依据的理论是社会网络理论和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结构二重性理论(duality ofstructure),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个案深入访谈法。本文包含两个基本概念:社会网络和社会融合。在这篇文章中,笔者所要论证的基本假设是:流动人口在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过程中,社会生活空间发生的变化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他们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初级社会网络,这是他们在城市生存下来的基础;以业缘为主的次级社会网络对其社会网络的拓展影响巨大,他们通过经济活动主动建构次级社会网络;这两个网络的发展,对促进这个群体在城市社会的融合都起重要作用,由于次级社会网络维系着流动人口群体和城市居民群体之间的关系,其发展是影响流动人口群体对城市社会融合程度的主要因素;城市社会缺乏接纳性政策,决定了这个群体与城市的社会融合还存在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本文将从四个层次对这一基本假设进行论证。 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理论不仅肯定了社会结构的制约性,而且也肯定了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能够对社会结构起建构作用。该理论有助于说明流动人口群体在从农村流动到城市过程中,发展次级社会网络的行为是如何重新建构社会结构的,即他们作为行动主体能够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在既有社会网络基础上,拓展新的社会网络,实现对社会结构的重构。据此,笔者在简要论述了流动人口群体利用初级社会网络实现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之后,着重论述了他们在进入城市社会后,通过经营活动发展业缘关系,积极拓展次级社会网络,以实现对社会结构的重新建构。 布劳在《不平等和异质性》一书中对社会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交往互动曾经做过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从社会结构的宏观角度考察了不同群体和阶层之间的交往对社会结构的影响,认为,社会的整合并不取决于群体内部凝聚力的加强,而是取决于不同群体成员之间所发生的直接的面对面交往所建立的群际纽带。流动人口群体内部的初级社会网络无助于他们加强与城市居民群体的联系,而次级社会网络是发生在流动人口群体和城市居民群体之间的。因此,次级社会网络在实现流动人口群体和城市居民群体的社会融合过程中,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是社会融合的决定因素。本文从经济、生活和心理三方面论述了社会网络对社会融合的影响。 城市社会在逐步取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各种限制性政策的同时,尚未颁布有关就业、经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来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城市社会,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合。经济系统的接纳和社会政策系统的排斥形成了当前中国城市社会对待农村流动人口的基本形势,也构成了阻碍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主要障碍性因素。 初级社会网络为流动人口解决生存问题,次级社会网络则对这个群体在城市的发展以及与城市的融合过程起决定作用。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呈逐渐扩大的趋势,并对其与城市社会的融合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在制度上和政策上的障碍是他们难以逾越的鸿沟,要实现完全的社会融合,还有赖于制度和政策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