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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制度安排,对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让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我国审计市场监管的重要战略,在此战略指导下,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兼并重组、设立分所扩大规模,从而提升了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建立分所是会计师事务所承揽异地客户的主要途径之一,分所能够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资本拓展客户,进而扩大业务规模,加速事务所发展。然而,审计质量参差不齐是目前分所执业的主要问题。由于事务所内部治理不尽完善造成总所对分所的控制力不强,貌合神离现象普遍存在,总分所之间财务、人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统一进展缓慢,分所的执业质量问题令人担忧。但其执业质量究竟如何,缺乏直接准确的经验证据支持。分所在区域审计市场中的竞争行为和经济后果日渐受到监管部门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够发达,相关监管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对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资本市场尚不能有效区分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缺乏对审计失败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投资者也没有充分的渠道和能力对审计师行为进行监督,审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较低。鉴于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密集是会计师事务所最显著的行业特征,审计业务离不开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和注册会计师个人对具体问题的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直接影响审计质量。因此,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多选择特殊普通合伙制的组织形式。我国审计市场的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审计机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使得上市公司没有通过高质量审计向市场传递信号的动力,进而事务所也难以通过建立和维持声誉获得显著的溢价。在此背景下,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在选择竞争策略时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并相互影响。分所选择竞争策略的本质是对审计质量的选择,既反映了分所对区域审计市场中审计需求的判断,也反映了分所对自身长期发展的战略定位。高质量审计需求需要事务所具有较高的声誉,上市公司通过聘请高质量审计师向投资者传递信号,而信号的成本就是较高的审计费用,并以此与其他上市公司区分开来;低质量审计需求则需要事务所提供尽可能多的审计折价,上市公司迫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更多地是从控制成本的角度选择审计收费较低的事务所。相应的,事务所在选择竞争策略时,会充分考虑到市场需求状况来确定自身的审计收费和审计质量,做出长期利润最大化的选择。因此,研究分所层面的事务所竞争策略选择问题、准确考察竞争策略的经济后果,对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审计质量、完善审计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事务所通过在当地新设分所来获取分所拥有的社会资本,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也造成了总分所之间的代理冲突。总分所之间契约的不完备,使分所存在“敲竹杠”的动机,分所使用总所的声誉和品牌承揽业务,但由于声誉和品牌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分所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即通过损害总所的声誉获取短期收益。在区域审计市场中,总所通过设立分所参与当地审计市场的竞争,新设分所加剧了市场竞争;分所的竞争策略包括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在价格竞争策略下,分所实施审计费用折价承揽客户;而在非价格竞争策略下,分所既可能通过提高审计质量、获取审计费用的声誉溢价,也可能通过迎合客户要求,降低出具标准审计意见门槛的方式承揽更多的业务。然而,由于分所的内部治理水平仍有待提高,尚不具备建立和维持事务所声誉的动机。因而,分所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有牺牲审计质量、承揽更多客户的可能。本文收集了2013-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和上市公司被分所审计的详细数据,通过实证模型检验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新设立分所的市场竞争行为及其带来的影响、事务所新设分所所采取的市场竞争策略及其后果,具体包括:价格竞争策略、非价格竞争策略和现存事务所对新设立事务所竞争策略的反应。本文经实证分析检验后发现:首先,新设分所加剧了当地审计市场的竞争。事务所在某地设立分所,该地区的审计供给便会增加,从而加剧了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审计师改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增加,并且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变更为新设分所进行审计;面对其他事务所的竞争,事务所在某地设立分所越多,越有可能承揽到新客户。其次,新设分所会为了承揽客户降低审计收费,存在低价揽客的行为。相对于已设立的分所而言,新设分所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更有可能采取降低价格竞争的策略,更容易发生低价揽客行为;同时,现存的事务所也会降低价格来维系原有客户,即新设分所的价格竞争行为产生了一定的溢出效应,从而引发行业内的恶性价格竞争行为。最后,新设分所为了承揽客户降低了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门槛,不可避免地出现审计质量下降现象。本文发现,相对于已设立的分所而言,上期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公司变更为新设分所审计之后,其审计意见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换言之,上市公司成功地实现了对新设分所的审计意见购买。同时,本文没有发现现存事务所降低审计质量来维系现有客户的行为。综上所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由于新设分所与事务所整体之间存在较大的代理冲突,事务所新设分所倾向于采取更为激进的竞争策略(即采取低质、低价的竞争策略)。虽然新设分所成功地承揽到了新客户,但引发了行业内系统的恶性价格竞争行为:新设分所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恶性、无序的行业价格竞争,将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挑战,与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从而需要引起社会和行业监管部门关注。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从审计市场竞争的角度,补充了会计师行业发展政策实施效果的经验证据。政策效果的显现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本文使用2013-2017年上市公司的审计数据,以新设分所的市场竞争策略为研究场景,检验了我国审计市场中分所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为监管机构、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第二,丰富了事务所竞争研究的层次。以往关于事务所竞争的研究文献多从总所角度出发,本文以新设分所为研究对象,更加贴近审计实践,符合审计师决策的现实场景;第三,本文研究结论不仅丰富了审计收费和审计质量在分所层面的研究,还探讨了总分所代理冲突下分所自利行为的经济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