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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多层级政府治理框架下,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完善事关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平正义和长治久安。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主要包括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财权分配、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管理等几个方面,其中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处于基础性和决定性地位,是确立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逻辑起点,也是合理划分财权、规范转移支付、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前提。建国以来,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变革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尤其是分税制改革成为建国以来改革最为深入、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财税制度创新,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框架,对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具有革命性影响。然而财政关系的四次变革都主要围绕财权的划分和调整进行,聚焦于通过政府间的分税和分财来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相对于财权的巨大变革,事权的变革微乎其微,甚至未做改变,然而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调整并非简单的财权分配,事权的明确划分才是正确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点,在未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的条件下,设计政府间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严重的本末倒置。长期以来只重视财权分配而忽视事权调整的改革模式导致我国政府间职能重叠、事权划分不明、随意性大等问题,各级政府在事权承担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错配现象,影响和制约我国财政体制的长远发展和有效运行。当前中国的改革已然进入深水区,政府间财政关系作为财政体制的核心,在改革成与败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事权的划分作为确立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逻辑起点,关键地位更不容小觑。此时对我国事权划分状况进行适时的调整和完善,不仅有利于健全财政体制,更与现阶段的财政改革相适应。基于此,本文的研究框架如下:第一部分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特殊地位出发,阐述了现阶段完善事权划分的意义,依据从理论到实践的方式对外国文献进行了梳理,同时按照时间序列对国内文献做了回顾,顺次提出了对本文进行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得出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在界定事权概念的基础上,对事权的类别稍加说明,并从六个方面给出了本文进行事权划分研究的理论依据,简单回顾了国内外事权划分的原则设定,最后结合国情得出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首先从中央与地方以及省以下地方政府间两个层次出发,对分税制改革后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本架构进行描述;在此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剖析,包括事权整体划分上的不明晰,新生事权的处理缺乏协调机制,事权划分在法律层面上的不严谨,以及具体事权内部职责分工不明确等;最后定位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行政性分权的束缚、过多的政府层级、对原有改革路径的高度依赖以及较低的法治化程度。第四部分对单一制国家英国、法国、日本,联邦制国家美国、德国以及俄罗斯的事权划分特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通过对比分析得出六国事权划分存在的共性特征,以此作为完善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启示。第五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重点阐述完善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对策建议。该部分结合第三部分的问题分析和第四部分的国际经验启示,以明确政府与市场界限为前提,简化政府行政层级,明确各级政府职能定位,形成各司其责的事权划分格局并以法律形式加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