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减贫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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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乃至世界上财政投入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涉及农村人口最多的大型生态保护工程之一。经过20多年的持续建设,中国已实施退耕还林总面积3433.3万hm2,工程总投入已逾5000亿元,提高的生态效益总价值估量为1.38亿万元。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在取得巨大生态效益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着退耕农户农地利用方式和生产方式的转变,进而对退耕农户收入产生重要影响,如何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又能兼顾农民收入提高是我国政府的重要目标。退耕后其家庭收入能否得到有效提升是关乎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然而,关于退耕还林工程能否提高退耕农户的收入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农户的收入水平,目前的结论存在较大争议和分歧,亟待进一步的研究。同时,退耕还林工程作为国家重大生态建设扶贫工程,也需要在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持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然而,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减贫效应评估,目前尚未得到有效研究和应有关注。基于此,本文利用中国家庭收入调查(CHIP 2013)中的农村住户调查数据,采用多项内生转换模型(MESR)和内生转换模型(ESR)构建“反事实”分析框架,首先,按照参与与否、参与程度、参与时机的逻辑框架,从整体上评估参与退耕还林与否、参与退耕程度高低、参与退耕时机早晚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厘清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其次,检验退耕还林的减贫效应,评估退耕还林对不同贫困程度退耕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为继续巩固已有退耕成效,促进退耕还林工程后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从农户退耕程度的高低来看,与未参与退耕的反事实情况相比,退耕程度低会显著降低退耕农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退耕程度高则会显著提高退耕农户的家庭收入。从农户退耕时机的早晚来看,相比未参与退耕的反事实结果,退耕时机早的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并不显著,而退耕时机晚对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第二,从家庭整体收入水平来看,参与退耕显著增加了一般贫困退耕农户和重度贫困退耕农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且重度贫困退耕农户的增收效应更加明显。其中,通过人均转移性收入和人均经营性收入对重度贫困农户收入有直接影响,与未参与退耕的反事实相比,参与退耕的重度贫困农户的人均转移性收入和人均经营性收入分别增加15.9%和18.6%。退耕还林工程对不同贫困程度农户收入的间接效应表现为,非贫困农户、一般贫困农户和重度贫困农户的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提高了4.0%、7.9%和24.6%,即通过人均工资性收入对不同贫困程度农户均有正向间接影响,且随着贫困程度的加深,间接效应越大。基于以上结论,本研究得出以下政策建议:(1)建立健全退耕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于退耕时机早的农户,为了避免其因为补贴期限到期、收入减少等原因存在“复耕”的可能性,采取延长补偿年限,而对于退耕时机晚的农户,可能存在因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经济效应在短时间内不稳定和不明显的现象,故而可以直接提高这部分农户的补贴标准。(2)稳步扩大退耕还林规模,提升退耕农户参与度。首先,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激励未参与退耕的农户增强参与退耕的意愿。其次,对于退耕程度低的小规模退耕农户,可以通过在工程资金中增加提升农户生产能力(农业和非农就业能力)的预算,增强农户从事非农就业及其替代生计能力,引导农户扩大退耕规模。(3)针对不同贫困程度农户实行差异化补贴。将资金更多地向相对贫困尤其是对退耕补贴更为敏感的重度贫困农户倾斜。同时,将相对贫困人口纳为退耕还林工程优先对象,通过项目和资金的精准瞄准,提高补贴资金扶贫减贫的配置效率以及生态建设工程扶贫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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