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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体系是指分隔于传统商业银行体系之外,但从事与银行相同的信用中介活动,却不受或者几乎不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所组成的互相关联的系统。一般意义上讲,美国的影子银行体系是指由投资银行、资产证券化机构、特殊目的机构、金融交易所、投资机构、金融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组成的庞大的相互关联的系统。“影子银行体系”的概念是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后才为人们所熟知,其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美国影子银行体系通过将银行所发行的贷款资产进行证券化操作,从而进行信用扩张,其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是将传统银行的简单信贷关系转变为隐藏在资产证券化中复杂的信贷关系。这种复杂的信贷关系发挥着传统银行的信用中介功能却没有与传统银行相应的组织机构,更不受传统银行那样的严格监管,就想传统银行的“影子”一样所存在,故而有影子银行体系之称。从所周知,在美国次贷危机产生和扩散的过程中,美国影子银行体系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为此,美联储开始将美国国内的影子银行体系纳入全面的金融监管框架。同时,全球银行业的监管协调和研究机构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III监管框架,着重强调了建立对于传统银行的风险隔离措施,要求建立更好的影子银行体系和传统银行体系之间风险隔离与风险防范机制,这进一步凸显了对于加强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重要性。在全球各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成立了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由其负责协调影子银行体系的国际监管标准的制定,出台了强化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一篮子政策建议,力求建立全面的影子银行体系监管框架,以防范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套利行为和应对其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和美国影子银行体系相比,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表现形式还比较单一,体系上还不太成熟。从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构成以及运行机制来看,主要有银信合作、银行理财产品和初步试点的资产证券化。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反映的是现有金融体系不能完全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监管约束以及金融创新不足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可以看成利率市场化与金融创新的天然载体,是推动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此背景下,梳理和分析美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为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