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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业演进和产业发展史中,产业融合现象随处可见。其中以信息化进程中出现的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电信产业与广播电视等媒体产业的融合现象最为典型。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通信技术革新和信息处理技术革新的展开,推进了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传媒间的相互合作。进入90年代后,由于通信技术的进一步革新(数字通信网的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所带来的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又推进了上述传媒以外的出版、电影、音乐、广告、教育等行业卷入合并的浪潮。这表明,信息通信业正作为一个巨大的产业不断融合。 而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曾一度被政府严格限制的产业现在正在被逐步放宽限制,从而降低了各产业间的壁垒,同时各产业内促进竞争的技术在快速发展,这些因素共同促进了产业融合的发展。同样,产业融合也对政府规制提出了新的要求。1997年6月17日—28日,在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召开的“在数字技术与规制范式之间搭桥”的会议上,对产业融合与相关的规制政策进行了讨论。“伯克莱会议”的成功举行表明产业融合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已经开始得到经济学界、规制机构和商界的真正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阐述产业融合与政府规制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影响,站在产业融合的角度来分析政府规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今后政府规制改革的方向。本文以发生在电信产业的产业融合与政府规制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为此,全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产业融合的一些基本概念,并对发生在信息产业内部的融合现象分别作了说明;第二章介绍了一些主要的规制理论,并列举了电信产业规制体系的一般性框架;在本文的第三章,在简要综合了其他电信产业改革比较发达国家在电信产业政府规制改革方面所采取的一些代表性措施后,重点对中国以往在电信产业规制实践中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和中国电信产业规制现状做了内容提要较为详细的论述,并结合产业融合的现实要求,分析了中国电信产业政府规制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今后中国政府电信产业规制改革的方向和应该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