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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是公司规模扩大的必然产物。两权分离一方面带来了经营效率提高,另一方面也引发了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而管理层持股是解决委托代理的问题的一种重要机制。国内外学者对管理层持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但是仍然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我国的管理层持股制度起步较晚,相应的学术研究发展较为滞后。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和大小非的逐步解禁,管理层持股对公司业绩的作用会逐渐凸显。同时,民营上市公司由于自身所有权结构、控制方式、治理结构的特点与其他所有权形式的公司有许多不同,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效果也应该呈现自身的特点。因此,本文专注于研究在中小企业板民营公司中,两者之间呈现怎样的相关关系,以丰富股权激励理论相关的现有文献。 本文通过对管理层持股相关理论的阐述,表明了管理层持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而分析受到利益趋同假说和掘壕自守假说的共同影响,管理层持股和公司业绩并不是简单的线性相关关系。在对中小企业板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特点进行简要的概述后,本文选取2007-2010年114个中小企业板民营公司的指标作为样本数据,展开实证研究。将托宾Q值和由七个财务指标经因子分析法得到的综合指标作为因变量,管理层持股比例为自变量,以公司规模、成长能力、财务杠杆水平、无形资产比率作为控制变量,建立三次方模型进行回归。研究结果表明,以托宾Q值作为因变量能够得到很好的拟合结果,公司业绩与管理层持股之间呈现倒N型的三次方相关关系。以综合指标衡量公司业绩进行回归得到的曲线图形与之类似,能够提高控制变量的显著性水平,但不能提高方程的拟合优度。另外,本文对不同股权集中度的公司样本进行回归,发现在股权较分散的公司中,管理层持股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更显著。 我国管理层持股作用的发挥需要依靠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政策的支持,中小企业板民营上市公司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管理层持股比例维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而不能盲目的增加或减少管理层持股。随着法规法规制度的完善和资本市场的成熟,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效果会更加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