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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中世纪大学的出现,是中世纪教育领域的创新。在当时宗教思想弥漫的社会氛围下,大学里的教学活动仍能迸发出科学的曙光,这是相当难得的。论辩教学是西欧中世纪大学的教学特色。以辩论和讨论作为教学的方法,既有利于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又有助于知识的实践和运用。这种方式以逻辑学、修辞学、哲学为基础,对于批判性思维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论辩教学的模式不仅为教育提供了一种新的教学手段,而且为人才的培养奠定了一种新模式。当代大学的教学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因此从历史根源以及早期发展中汲取智慧是非常必要的,中世纪大学的论辩教学为当今大学的课堂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有利于我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述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对国内外关于中世纪大学论辩教学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纳,在此基础上展开描述,并对相应的内容做出分析。就中世纪大学、论辩教学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第二部分,对西欧中世纪大学教学目的及原则分别论述。首先,中世纪大学的教学目的主要是为了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例如律师及哲学家。其次,中世纪大学的教学原则主要体现在理性与思辨相结合、批判与质疑相结合、“能言”与“善辩”相结合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这四个方面。第三部分,集中论述了中世纪大学的教学内容。在课程的安排上、教材的选择上,中世纪大学都体现出极强的思辨性。教学内容决定着大学的教学方法,论辩教学之所以能在中世纪的大学里得以发展有赖于逻辑学及辩证法在学校课程中受到重视。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主要对中世纪大学以论辩为主的教学模式进行论述。论辩模式分为对讲授—论辩模式和辩论模式。其中讲授模式又分为讲座—讨论式、重读—探讨式和对话—问答式;辩论模式则包括师生辩论、教师辩论与生生辩论等。第五部分针对中世纪大学不同学位的答辩过程进行描述。中世纪大学的学位答辩实为论辩教学的延伸,学士、硕士、博士三种答辩各有不同,但都以论辩贯穿始终。第六部分是对论辩教学在我国发展的回顾,在比对总结的基础上,藉此强调今日大学的教学应该在“论”的基础上更注重“辩”,以此改善大学课堂“习惯性沉默”的教学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