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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责任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落实督导职责,将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划分为若干督学区域,委派其对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经常性督导,以促进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本研究主以成都市A区为例进行个案研究,共选取了A区13所普惠性幼儿园作为研究对象,以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公平理论和第四代评估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采用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和实物收集法,遵循理论阐述——实践考察——研究建议的路径;首先提出了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基本理念,明确了责任督学的价值取向、角色期待以及整体效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现状的实地考察,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影响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因素进行探析;最后针对成都市A区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建议。 研究以成都市A区为例,分别从园长、责任督学两方面来考察成都市A区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现状。研究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的督导主体,包括责任督学的学术水平、责任督学的指导力、责任督学对政策法规的熟悉、责任督学的工作务实四个方面。第二,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的督导客体,包括幼儿园内部人员对教育督导等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普惠性幼儿园对督导的发展性、普惠性幼儿园对督导的参与性、普惠性幼儿园与责任督学的互动性四个方面。第三,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的评价标准。第四,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的过程、方法,包括责任督学督导过程的合法性、准确性、参与性、伦理性、差异性、科学性。第五,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的效果评价,包括责任督学的甄别能力、引导能力、激励能力、结果的反馈实效性、责任督学督导的实效性、责任督学督导的效率五方面。 研究发现,成都市A区责任督学督导普惠性幼儿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督导主体的职能交叉重叠、指导力不足;不同性质的幼儿园处境不一;责任督学督导过程中缺少评价指标;督导过程中多元主体参与性不强、内涵发展引领不够;实际效果方面的分身乏术、流于形式。 通过对调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的思考与分析,研究者针对成都市A区责任督学督导现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首先,责任督学与幼儿园要转变观念,共同树立正确的教育督导观;督导机构、责任督学、幼儿园要多方参与,切实保证督导的现实效果;最后,应规范管理,为责任督学督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督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