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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事件高发期,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屡遭质疑。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随着风险信息沟通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增强,研究食品安全事件下的利益相关者行为和风险沟通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基于不同渠道来源的数据,本文总结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征,梳理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历程和演化特征,分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博弈行为;然后,分别运用制度经济学和消费行为学理论分析了食品安全事件下的生产者行为和消费者行为,并基于政治经济学和信息扩散理论解释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供求关系和扩散机制;最后,结合欧盟、美国和日本经验给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主要结论概括如下:(1)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好转,局部问题较为突出。2010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好转趋势加快。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最为突出,微生物构成了我国消费者中毒的主要因素,化学性和有毒动植物导致的危害程度较大。(2)行业发展和公众需求促进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加快了食品生产者和监管部门的管理改革进程,加速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与美国、日本、欧盟已经建立的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相比,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基于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有待加强。(3)经济发展水平是造成我国各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差异的重要因素。降低食品安全监管成本,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收益等正向激励措施能够促进地方政府采取更努力的监管策略,单纯通过加大惩罚力度的负向激励措施难以实现预期监管目标。(4)危机条件下,风险感知和风险偏好共同构成了影响我国消费者风险食品消费决策的关键因素。其中,个体风险偏好是行业危机下影响消费决策的最主要因素,日常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有助于维持风险食品消费行为,消费者感知到的企业安全食品生产能力越强,做出中断消费的可能性越大。企业危机下,政府应对措施和消费者对第三方信息源的信任度是影响涉事食品消费决策的重要因素,较高的信任度以及积极的政府应急管理措施有利于消费者保持继续消费行为。(5)可辩解型食品安全危机中,积极的政府应对优于企业应对,企业辩解策略优于和解策略,和解策略优于缄默策略。不可辩解型食品安全危机中,企业在事件造成损失之前的主动召回效果优于事后被动应对,辩解策略与和解策略无显著区别。消费者的职业和收入水平显著影响风险食品的消费恢复意愿。(6)食品安全危机背景下,影响消费决策的因素主要通过影响其第一阶段——消费意愿发挥作用。积极的政府应对措施、较高家庭收入和受教育水平、对政府和专家的信任、较低的食品安全风险感知和较高的风险偏好有助于消费者保持原有消费行为。(7)负面信息报道加剧了我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风险感知,导致其风险感知与真实食品安全水平之间存在差距,现代社交媒体的出现放大了信息感知偏差。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通常会表现出主动选择理性无知、对负面信息存在过量需求的特征。基于不同的立场定位,面向不同顾客群体的媒体组织信息供给存在差异,总体上则表现为主动迎合消费者负面信息偏好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