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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的首要功能是满足人的生存需要。然而伴随着食品工业的现代化,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成为一个关系到国际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全世界范围内都在不断发生各种类型的食品安全事件。在中国,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爆发,已经让国民对国内的食品安全产生了信任危机,可以说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了中国较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重塑国民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是全社会都十分关心的问题。食品安全供求的理论研究表明,食品安全的外部性,以及信息的不完全与不对称等特征导致了食品安全供求的市场失灵。因此,借助成本与收益方法来剖析食品安全供求失灵的原因,并讨论实现食品安全供求平衡的手段,将有助于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食品安全的收益是指人们因为食品安全而引发疾病的概率或死亡的风险下降,它既包括个人因此而减少的食源性疾病及所致的痛苦或死亡率下降而得到的收益,也包括公共部门因此而减少的医药费用开支及公民因病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的社会损失等,还包括厂商因提供了安全食品而得到的市场收益等。而食品安全的成本是指因为保证或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发生的成本,它既包括厂商的服从成本,即厂商为了满足各类强制性或自愿性的食品安全标准而增加的生产成本,也包括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成本与监督管理的行政制度成本,还包括消费者为食品安全而必须支付的额外价格成本等。在食品安全的供求关系中,成本与收益的均衡决定了食品安全水平,而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则是因为食品安全的有效供给不足。从理论上讲,食品安全有效供给不足的直接原因是食品安全的收益,与社会最优供给的成本之间的差距的存在,即在食品安全领域存在无法完全消除的外部性成本。从现实角度看,厂商的食品安全服从成本未能通过市场弥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成本的负担能力较弱,以及食品安全的强制性供给威胁不强等因素共同制约了食品安全的充分供给。因此实现食品安全供求中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对于保证食品安全的有效供给十分关键。本文的研究思路主要是从食品安全供给与需求的角度出发,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分别剖析厂商的食品安全供给动机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需求行为,论证厂商的食品安全供给动机,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支付意愿对食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制约,进而讨论在食品安全市场失灵条件下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并结合中国食品安全供求的实际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及食品安全规制中的缺陷,提出政策建议。借助博弈分析、问卷调查与定量研究方法,论文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第一、笔者认为中国食品安全的强制性供给与自愿性供给均存在不足。而强化厂商的供给动机,需要通过制度与法律增强对厂商的强制性供给威胁,并通过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支付意愿来保证厂商的自愿性供给动机。第二,必须重视厂商自愿性食品安全供给动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巨大能量。强化厂商的自愿性供给动机不仅可以丰富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而且可以节省制度成本,并避免食品安全的效率损失。第三,中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支付意愿不强同样制约了食品安全的有效供给。因此培养中国消费者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习惯,并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支付意愿,不仅有助于强化自愿性食品安全供给,且有助于实现食品安全收益的合理分配。第四,加大对厂商的强制性食品安全供给监管与惩罚的力度,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才能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的频率,重塑民众对中国食品安全的信心。与目前国内外研究的角度不同,本研究主要从食品安全的供给与需求出发,结合食品安全供求中的厂商强制性与自愿性供给动机和消费者的意愿,力图探究平衡食品安全成本与收益的有效途径。本研究的价值在于:首先,它丰富了对发展中国家的食品安全研究,特别是丰富了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成本与收益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其次,它特别论证了厂商的食品安全供给自愿性与强制性动机的不足,与消费者食品安全支付意愿较弱对食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制约,因此结论与对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