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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与融资渠道已经越来越多样化,但债务融资作为企业主要的外部融资手段一直广受关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严重信息不对称是阻碍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原因之一。债权人在进行信贷决策时需要以降低信贷风险为目标考虑多方面因素,其中企业偿债能力是首要考量指标,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对于债权人而言十分关键。注册会计师能够独立客观地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鉴证,保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是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因此,审计报告对债权人而言具有决策有用性。而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则是在基本审计意见类型的基础上,对企业未来可能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进行相关重大事项的强调与披露。这一类型的审计意见能够向投资者直接传递高信贷风险的信号,将对企业债务融资产生约束作用。此外,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中常常提及多种导致持续经营不确定的事项,不同原因所代表的持续经营问题严重程度也存在差异,给投资者带去的信息含量也存在不同。因此,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分类研究具备现实意义。除了审计这一外部监督制度以外,机构投资者一直以来也被认为对企业能起到监督作用。近年来,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机构投资者在整体上具备更专业的信息获取能力与投资分析能力,能够通过参与公司治理等方式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企业长期发展。因此,对于已经存在持续经营问题的企业而言,机构投资者持股可以帮助其缓解债务融资约束。目前,鲜有针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在市场中的作用受机构投资者持股影响的相关文献,因此本文能够进一步丰富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具备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在对相关领域文献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本文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机构投资者与债务融资三者的相关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提出对应的研究假设,为后续实证研究奠定基础。本文实证部分以2007年至2017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首先对历年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出具情况及原因进行统计,然后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等分析方法展示样本数据的整体情况,通过OLS回归模型检验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与债务融资的相关性以及机构投资者在两者关系中的调节作用。本文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按出具原因分为四种类型,并进一步考虑了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在回归模型中将其分为压力抵抗型与压力敏感型。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最终得出以下四个结论:(1)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与公司债务融资规模存在负相关性,被出具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企业在下一年更难获得新增贷款;(2)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中提及财务问题与经营问题相比于提及绩效问题将对企业债务融资规模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3)机构投资者持股会削弱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对债务融资规模的约束作用;(4)机构投资者在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与债务融资相关关系的调节作用中存在异质性,主要起削弱约束作用的是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基于上述结论,本文还对注册会计师、机构投资者、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及监管部门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