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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贸易壁垒是以国家安全为由设置的贸易壁垒,这种贸易壁垒早已有之,但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则在美国、欧盟等国家(地区)频繁出现,主要表现为进口限制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政府采购壁垒、出口限制措施、服务贸易壁垒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这些措施或做法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却并没有严格遵循WTO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限制条件,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政治或商业目的,有滥用国家安全例外条款之嫌。但是由于WTO国家安全例外条款本身具有诸多缺陷,加上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这导致“国家安全”贸易壁垒不仅具有法律性质上的争议性、使用手段上的隐蔽性和灵活性、影响范围上的广泛性和影响程度上的深远性,还极具主观性、国别歧视性、政治敏感性、有效性以及救济困难性。“国家安全”贸易壁垒的产生原因是复杂的。在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国家对主权的控制力逐渐减弱,而经济、金融、信息、科技以及恐怖主义等的全球化又进一步增加了国际政治、经济与贸易关系的不稳定性。这些不稳定性与当前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WTO体制的缺陷以及国家间政治互信的缺乏等复杂因素糅合在一起给国家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在广泛而又深入渗透到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国际贸易领域来说尤其如此,由此导致了“国家安全”贸易壁垒的增多。而无论是在GATT时期,还是在WTO时期,“国家安全”贸易壁垒都没有得到有效规制,反而有继续蔓延之势。“国家安全”贸易壁垒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国家安全的作用,但也极容易阻碍国际贸易发展,降低市场开放程度,减少贸易交易量,并助长贸易保护主义,同时也将威胁到WTO体制的权威性。如何应对“国家安全”贸易壁垒,需要世界各国在遵循国际贸易法的基础上,平衡好贸易自由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具体来说,国际社会应遵守国家主权原则和WTO基本原则,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在尊重他国国家安全需求的前提下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积极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并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以抑制贸易保护主义。同时,国际社会还应致力于健全WTO体制,加强协商与谈判,为减少“国家安全”贸易壁垒的实施提供制度和环境支持,防范其在国际贸易领域继续蔓延和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