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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从“中江控股”、“虎牌控股”等大型集团无力还贷,到“浙江600家民企联名上书”,大量负面新闻揭示了过度投资对债权人的巨大伤害,引发学者对财务预警问题的关注,而财务报表正是财务预警的重要工具。同时,中国“双重披露制”下,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比较研究一直是热点话题,但现有研究大多关注在投资人角度,而债权人角度的研究空间亟待开发。因此本文站在债权人角度比较研究了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财务预警有效性。
全文按六个部分展开:第一章阐述了研究目的和意义;第二章回顾了国内外涉及财务报表财务预警有效性的文献;第三章对现金流指标财务预警功能,以及比较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财务预警有效性提出假设;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为研究设计与实证结果,选取了2010到2011年间财务风险上升的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以Z分值的降幅作为财务风险增幅的替代变量,利用现金流指标的财务预警功能,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多元线性回归和Vuong检验法,比较了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财务预警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本文首次按照盈利模式将母公司分为经营主导型和投资主导型分别进行了研究;第六章对债权人如何合理使用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预测财务风险提出了建议,并且指出了本文的局限性。
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现金流指标体系反映的企业综合运营情况越差,则预测的财务风险增幅越大。通过Vuong检验,证明了从总体上看,母公司报表的财务预警有效性优于合并报表的财务预警有效性;相对经营主导型母公司,母公司报表的财务预警有效性优于合并报表的财务预警有效性;而相对投资主导型母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财务预警有效性并没有显著差异。
本文通过实证分析丰富了基于债权人视角的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有用性的学术研究,并且对债权人如何使用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提出建议,对债权人保护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