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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开展,农村社区已经成为农村社会发展的未来方向,农村治理也从原有的“村民自治”转型为“现代社区治理”,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四个民主”的建设也将被提升到更高层次,权力的分配、制衡和行使体系将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的治理维度也进一步扩大。在这一过程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作为农村社区治理活动的主体与客体,村民面临着角色转换;村民只有充分发展自我,成为成熟的“社会人”和“理性人”,才能更好地参与到农村社区治理中来。从广泛意义上讲,村民的积极参与,对农村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民主化和最终和谐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与意义。然而,当前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着村民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冷漠现象,村民对民主治理持消极态度。本文对湖南农村社区治理的村民参与状况进行了实证调查,对调查的结果进行了理性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研究表明,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村民参与冷漠现象,是“转型期”“三农”必然要面对的难题之一。面对现代意义的治理体系,农村社区并没有成熟的参与环境作为支撑,也没有相应的现代经济基础、政治传统、文化环境及社会氛围作为依托;同样,村民也没有充分的政治理性,还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政治人”特征,相应的,在农村通过成立理事会等非政府治理机构构建的多维治理模式也不成熟,于是出现农村社区和村民不能跟上政治转型节奏的情况,并表现为村民在政治选举,政务监督,政策决策等方面存在非理性思维以及抗拒性行为等,以至于严重阻碍了农村社区治理的有序进行,最终导致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相对缓慢。立足当前,着眼未来,要解决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村民参与冷漠现象,需要从农村社区的民主政治构建入手,规范农村社区的自治制度,完善相关法制法规,修正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村民参与误区,发展农村社区经济以夯实村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物质基础,提高农村社区的教育质量,塑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