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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的提出与发展,高校在其传统职能人才培养(传播知识)、科学研究(创造知识)的基础上,其第三职能一社会服务(应用知识)功能日益显著,无形资产对于高校发展越来越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高校拥有和形成了广泛和巨大的无形资产,一方面无形资产也成为高校直接和间接取得长期收益的重要来源之一。 高校在使用、管理与保护无形资产过程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成为一个特殊的市场主体;但从高校的性质、功能方面来说,又不同于企业等典型的市场主体。基于无形资产本身的特点,其法律规制方面存在复杂性,而且高校无形资产的广泛性和特殊性,又具有许多不同于企业无形资产的特点。因而高校无形资产在使用、管理和保护方面涉及诸多相关法律问题。本文在对高校无形资产的概念、特征、范围加以界定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主要是从经济法的角度,对高校无形资产领域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高校无形资产的税收法律规制、不正当竞争以及消费者保护法律调整,高校无形资产出资以及破产财产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相关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此外,由于高校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的不同,我国高校无形资产还存在特殊法律问题,即高校无形资产所涉及的高校产学研一体化、校办企业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法律问题,本文对相关特殊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整体上对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进行简要总结并提出建议。我国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既涉及到高校外部因素,也涉及到高校内部因素。从外部因素和宏观层次方面,基于高校的特殊主体地位和高校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有关立法,特别是加强针对高校等第三部门的主体立法,将高校无形资产纳入相关法律保护与规制;同时在实践中加强执法协调,以完善对高校无形资产的保护;进行制度创新,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等,为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从内部因素和微观层次方面,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无形资产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