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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英国唯心主义运动最重要的发起者和创立者,英国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格林(1836-1882),由于吸收德国观念论哲学而再造一个新的哲学,通常又被称为“新黑格尔主义”哲学家。格林所阐述的英国唯心主义政治哲学(核心是共善的政治哲学),成为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在试图调和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矛盾的过程中,所援引的最重要的理论之一。在当代西方政治哲学视域中,格林政治哲学中对个人权利和共善的包容性论证,为当代政治哲学,尤其是新自由主义,提供了某种自由主义传统之内能够容纳社群主义核心主张的论证形式。这种“权利政治”(在当代争论中主要源自康德)与“共善的政治”(强调善的生活,源于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的对立,也体现在格林的政治哲学的内在紧张中,而这种冲突最终在格林的政治概念框架中得以化解。这种化解以一种较为有张力的论证形式调和了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争论,并恢复了自由主义的活力。本文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指出,对于每个人和对于所有人的共善在“共善”概念中的歧异性。本文并不致力于分析格林政治哲学在当代政治哲学视域中诸多问题的分殊和解答,而是深入格林的哲学文本,尽力去澄清格林的哲学和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最为重要的是,格林是以怎样的政治哲学概念框架去处理当时政治哲学诸多主题的。政治哲学,作为一门规范性学科,实践哲学分支,它不同于作为经验科学的实证的政治学。格林正是从维多利亚时代最根本的问题“科学与宗教”的冲突出发,反对那种以科学的方式来建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企图,反对技术理性或科学理性对道德领域的侵蚀,对宗教的贬低,试图重建一种新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以为当时迫切的社会政治改革和宗教危机的解决提供哲学基础。格林吸收德国观念论哲学,以“永恒意识”为根本概念,建立起他的形而上学和道德哲学,在这个体系中,个人的自我完善最终在永恒之至善中实现。而这个实现的前提则是个体相互承认的社会关系的存在。我们在如此的社会之中去追寻和实现真正的善,而这个真正的善总表现为一种“共善”,它必须在具体的历史之中去把握。这种绝对的善(永恒意识是其最终的保障)是人道德完善的目标,而国家或政治制度是这种道德完善的媒介或工具。换言之,我们所追求的“共善”是在某种追寻至善目的引导下在一定的政治制度框架下的社会中共同地去寻求自身的实现。这个善必然是一个共善,共善是每个人的也是所有人的善,这个善在获得某种普遍意义的同时也获得了现实性。这种“共善”的政治哲学,将善看作动机与结果的统一。格林如此的这种政治哲学的建立,是以批判英国传统的经验论以及建立在经验论哲学基础上的政治哲学为前提的。格林在批判近代契约论政治哲学和功利主义政治哲学中的权利概念、并继承古典自由主义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的前提之下,提出“共善”的政治哲学。“国家”和“自由”是格林政治哲学的核心主题,是格林“共善”的政治哲学的展开。格林的共善理论指出,个人不能离开社会,两者相互依存。权利既包含权利的要求也需要社会的承认,或者进而言之,社会的承认使得权利成为其所是,不存在非社会性的权利。个人将“共善”看作是自己的善和目标,并致力于如此的共善;社会则承认为了达成共善这一目标,必须保证个人的权利对每个人来说是必要的。个人对共善的承认,也正是他成为社会成员和获得公民资格的前提。自然权利在格林这里是实现道德理想和最终道德能力完善的必要条件。在格林那里,国家是个人道德实现之工具,“国家”是最终实现“共善”和“自由”目标的凭借。政府的真正职能是保持道德生活的条件。国家或政府是促进共善的媒介或工具,它不直接提升善,而是去除道德善发展的阻碍。格林的这种国家理论和设想,对福利国家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我们回到格林政治哲学论证的框架中则会发现,格林政治哲学所关注的,最终是如何在吸收德国观念论政治哲学对共善和社会性之关注的基础上试图纠激进自由主义之偏。所以格林政治哲学可以看成是对德国观念论政治哲学和英国古典自由主义之综合的一种尝试,而这种综合最终是在“共善”框架下重新确立了个人消极自由的范围。格林对自由的看法是,真正的自由便是真正的善、共善的实现。那么,在“共善”政治哲学这一框架之下,“共善”最终是否会淹没个人之善、个人“消极自由”的领地呢?这正是当代政治哲学家伯林提出“两种自由概念”区分的关键。伯林对唯心主义政治哲学可能带来极权主义后果的有理据的质疑,是否能成为对格林政治哲学的可信赖的反驳呢?我们认为,在格林的“共善”政治哲学之中,共善的生活目标与个人权利(消极自由)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上,并未将个人的消极自由置于从属的地位。共善之实现最终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实现,个人权利处于优先地位,它以保证现实的“消极自由”的实现为前提。格林如此的政治哲学概念框架或论证模式,是德国观念论政治哲学和英国古典自由主义之综合的一次成功尝试,它构建了一种新的自由主义。对于这种新的自由主义,我们将通过分析格林的两个重要的继承者鲍桑葵和霍布豪斯的政治哲学,来进一步展现英国唯心主义政治哲学的发展。其中霍布豪斯是鲍桑葵的批评者,但他们都自称为格林的继承者,到底谁是格林的真正继承者呢?我们可以参与对这个开放的问题的讨论。在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中,我们也能看到英国唯心主义政治哲学的内在逻辑,它的优势和缺环,以及在哪个环节上被后来英国观念论的政治哲学家所发展和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