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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对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进行法律规制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以行政法基本原则为指导,加强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的法律规制,对保障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正确行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以及推进国家高等教育法制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我国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的法律规制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对照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要求,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的运行还存在很多不足,这些不足直接导致了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在一定程度被误读和滥用。本文基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视角,从相关学理分析入手,对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实践基础、现实状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部分共分四章: 第一章阐述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对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进行法律规制的学理依据。本章首先阐明了公办高校的行政主体资格、学生管理权的公权力性质以及与学生之间具备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而通过对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法律规制与行政法基本原则涵义的讨论比较,论证了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法律规制遵循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 第二章总结归纳行政法基本原则与高校学生管理权法律规制的历史渊源。分中世纪、近代、现代三个时期论证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对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进行法律规制的实践基础。 第三章论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下我国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法律规制的现实状况。本章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责任行政、程序正当四个方面,对目前行政法基本原则在我国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法律规制中的运用与缺失分别进行了梳理,强调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对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进行法律规制的现实必要。 第四章主要探讨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完善我国公办高校学生管理权法律规制的对策。本章围绕行政法诸项基本原则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