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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金融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因其自身具有的灵活性、多样性、杠杆性等特点受到各国的追捧,并以一种几何放大的态势倍增。面对其对经济繁荣的巨大推动作用,各国都积极加入到衍生工具的发展浪潮中。但是,2007年美国次级贷款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面对具有高风险性的衍生工具市场,如何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避免其负面影响,成为我国发展衍生工具市场的关键所在。本文第一章,主要是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理论方面的研究,并概括性阐释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充分说明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性、风险性、及其快速、强大的发展势头。第二章,从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因素出发,以法律工作者角度,具体分析了场内衍生工具市场及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风险成因,并提出了对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进行风险控制的原则性要求。第三章,广泛借鉴了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较发达国家在此问题上的法律规制经验以及监管经验。第四章是本文论述及创新的重点,通过对国外在此方面立法经验的借鉴,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实践,提出对衍生工具市场进行法律规制时的五点立法原则,即“先立法、后开办”、以市场的内生规则为导向、在安全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制定《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法》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筹划衍生工具紧急状态反映机制。并且,细致分析了衍生工具市场立法时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了衍生工具市场的“三公原则”,即“公平原则”体现为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制度上一定限度内的公平;“公正原则”主要体现为对合法投机套利的保护;“公开原则”体现为信息披露与传统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同。第五章也是本文论述及创新的重要章节,在对我国衍生工具现有监管情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衍生工具市场的三方面要求,即从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管、外部控制监管、以及国际合作监管三方面,努力完善我国衍生工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