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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组织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其它金融主体所无法取代的,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集中表现为具有沟通资金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构造证券市场、促进产业集中的功能。产生如此重要功能其经济学根源在哪里?理论上又如何解释?本文从金融媒介、金融交易费用和金融制度创新三个理论视角对投资银行进行剖析,进而在此基础上对投资银行的传统定义进行修正,给出新的理论界定,并从理论上分析了投资银行组织体系的一般规律。投资银行的本职是在可接受的风险—收益结构内为股东创造财富,财富创造和风险收益问题是投资银行业务框架中的主要理论支柱,无论是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还是其创新和引伸业务,包括证券的承销发行、企业兼并重组、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结构化金融、风险管理、创业投资和项目融资等等,都是以此为基本分析起点而展开的,本文有选择地从企业改革、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几个方面对投资银行业务应用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在整个分析过程中,将中国投资银行业务与世界发达国家投资银行业务放在同一个层面上加以论述,中国投资银行也是整个国际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有自己赖以生存的特定基础,也可以生长出新的思想火花和创新理论,从而对投资银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WP=3>管制、行业的国际化和竞争是投资银行业三个永恒的主题,当现代投资银行业诞生之时,这些问题就已存在,在其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当投资银行面对商业银行日益加剧的竞争而竭力维持自身的地位时,这些问题一次又一次地暴露出来。投资银行业正是在这种问题不断交织出现又不断创新突破的过程中发展状大的。在这个过程中,投资银行的法律和监管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将发展问题与法律、监管结合起来论述,也是本文的特色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