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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由贸易港是打造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国家战略,也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的中国特殊经济区最自由最开放之形态。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中国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正式宣布在海南建设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港。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同意采纳海南代表团建议,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立法调研与起草相关工作。有据于此,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正式提上国家议程。新近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两次提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这意味着中国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迫在眉睫,立法先行,其法治建设更是成为当务之急。立法模式作为中国自由贸易港开展法治化的重要前提,对其进行专门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重要意义。本文以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为研究对象,全文共分为五章对其展开研究。第一章从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基本概念辨析入手,对自由贸易港的相关概念、立法模式以及自由贸易港立法模式的定义与分类、中国自由贸易港立法模式的定义等进行辨识,搭建中国自由贸易港立法模式的概念体系;第二章围绕混合式立法模式不适用于中国自由贸易港进行分析,具体分析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混合式立法模式现状,并对该模式下的授权立法展开研究,最终归纳出混合式立法模式的问题所在;第三章围绕自由贸易港的统一式立法模式展开考察,包括对统一式立法的国际法渊源,以及以美、韩两国为代表的域外自由贸易港的统一式立法模式进行考察,分析得出统一式立法模式并不适于中国自由贸易港;第四章分析分立式立法模式为何成为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最优选择,对以台湾地区和俄罗斯为代表的自由贸易港分立式立法模式进行考察,归纳出分立式立法模式的优势所在;第五章结合上述研究,提出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选择建议,包括摒弃混合式立法模式而采取分立式立法模式,制定“中国自由贸易港法”,明确分立式立法所应调整的立法内容,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所在地方立法的优势,以及中国自贸试验区向自由贸易港过渡时期应适当运用授权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