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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就业的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并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逐步凸显,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速度加快,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进一步突出。而常州市作为一座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兴工业城市,面临的就业压力也日趋加大,其中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常州过程中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自2002年以来,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国务院、财政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出台了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该项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强社会保障力而采取的一种积极的财政补贴政策。从实质上来讲,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政府“放弃”部分财政收入用于补充社会保险基金,从根本上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对社会保险缴纳者来说实际上是政府给予的一种无偿援助或补助。常州市根据中央、江苏省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了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并在执行过程中对其不断地进行补充与完善,形成了一套符合常州实际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践表明,该项政策的实施对解决常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执行中也存在着弊端。本文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介绍,从理论上分析社会保险补贴与劳动力供需的密切关系,阐述常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历史变迁过程,介绍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详细阐述常州市在落实政策中采取的措施,以及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实践情况,并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行成效分析,就政策本身及落实政策中存在的漏洞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常州市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建议,即调整政策享受对象范围,优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程序,实行科学、规范的财政预算管理,加强社会保险补贴的监察力度,逐步完善灵活就业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