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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产生了企业,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了委托代理问题。为了缓解代理冲突、降低代理成本,独立审计,作为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应运而生,其经济价值在于提高资本市场中财务信息的报告质量,从而降低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资本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我国法制环境薄弱,股东利用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来“自保”,控股股东通过人事安排来实现其控制权,产生了双层代理冲突,基于这种股权结构,在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的微观行为时,必须考虑企业的控制权安排和双重代理问题的存在。本文以新会计准则开始实施的2007年为研究起点,采用我国2007—2012年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为样本,直接从潜在影响公司决策的第一大股东控制权视角出发,着重研究了以下三方面的问题:(1)控制权安排如何影响会计师事务所选择?(2)总经理控制权是否影响事务所选择,进而影响审计定价?(3)控制权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和审计定价(企业的事务所选择行为的直接经济后果)三者之间的关系——大所是否充当着信号传递角色,审计收费是否存在声誉溢价?通过研究,本文发现:(1)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安排和其财务状况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2)总经理控制权对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影响不显著,仅在非经营性质的企业中显著影响审计定价;(3)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定价中有很强的话语权,显著影响审计费用,大所确实存在声誉溢价;(4)国有股权性质与审计收费负相关,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安排在各子个样本中对审计费用的影响不一致:国有经营样本中股权集中度与审计费用呈倒N型关系;国有非经营样本中股权集中度与审计费用呈倒U型关系;非国有子样本中股权集中度对审计费用的影响不明显。(5)经营性质的企业更善于利用股权激励缓解代理冲突,其管理层持股比例和管理费用率的系数比较显著。本文的主要创新点表现在以下两方面:在研究内容上,本文将影响上市公司决策(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和审计费用)的第一大股东控制权特征与制约因素置于统一框架下研究,以往研究主要从声誉溢价、审计师变更、风险因素、盈余管理、事务所规模品牌对审计费用的影响,未综合考虑第一大股东控制权特征、总经理控制权及公司财务制约因素的影响,忽略了中国上市公司中政府管制的作用和双重代理冲突,本文进一步考虑了这些因素的影响,丰富了现有文献。在研究方法上:(1)研究第一大股东控制权与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和审计费用的关系时,在模型中增加第一大股东控制权比例的平方项和立方项,来验证控制权比例与审计费用之间是否存在U型关系或N型关系,弥补以往研究中二者的关系仅仅局限于简单线性关系上的不足。(2)以往研究大多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进行研究,未考虑到变量间的内生性,本文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稳健性检验,增强了实证结果的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