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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高度复杂性、专业技术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证券发行人和相关利益者为了牟利而掩盖不利信息甚至捏造虚假信息来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屡屡发生。而投资者做出证券投资的决策又主要依据证券发行人公布的信息,其在证券投资决策上的成败主要取决于对所发行证券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直接关系到证券投资人的投资风险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从某种角度上说,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监管的灵魂,是证券法律制度的基石,是证券投资人投资信心的基础和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前提,是防止证券欺诈最基本的手段。 然而,我国未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在内的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问题重重。尽管对场外交易市场交易制度、监管制度的研究已经接近成熟,但场外交易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却很少作为关注的对象,这与其在市场中的重要作用大相径庭。 因此,本文作者力图围绕目前我国未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剖析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并在广泛借鉴美国OTCBB市场和台湾兴柜市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未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