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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产业,是人类生存中物质资料的重要来源。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但由于农业与生俱来的弱质性,仅靠其自身的积累及较低的发展水平很难得以有效发展。因此,世界范围内普遍实施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要求中国的相关政策必须符合其规定,农业补贴也不例外。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很多不符合WTO下《农业协定》的规定,需要改进。如何在WTO《农业协定》范围内规范和构建我国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遵循以上的思路,对农业补贴的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研究。除引言和结论外,全文约4万字,共四部分:第一部份对农业补贴法律制度进行了一般分析,重点阐述了农业补贴的概念,产生及发展,主要内容及其理论基础。补贴是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一种国家行为,是随着商品交易国际化即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农业补贴属于补贴的一种,既有着与补贴一样的特征又有与其自身的特殊性。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产生最早见与GATT时期对初级产品补贴的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补贴的内涵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第二部分对我国的农业补贴立法及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立法上的缺陷和实施上的不足。我国没有农业补贴的专门立法,国务院实施农业补贴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其相关配套法案。这直接的后果是导致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执行力度不大,实施效果不明显,农业的发展落后于社会的发展。第三部分对各国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总结了各自的优点及对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启示与借鉴。外国对于农业补贴的立法相对比较完善,从实施的主体,制度的设计,补贴金额的确定,操作的流程等都有具体的规定,总结各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优点,对于我国农业补贴的立法及实施都有很大的借鉴作用。第四部分对我国的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应的措施。首先是完善农业基本法,其次是完善农业补贴的配套法,最后是各项农业补贴具体制度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