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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为了消除公立学校中的种族隔离,使不同种族的儿童能够在种族混合的学校中接受平等的教育,开始实施校车制。对这一制度加以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洞察美国当代社会中的种族问题。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1971年之前的学校反种族隔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联邦政府曾采取了一些法律措施,以图消除公立学校中的种族隔离。尽管南方州公立学校中的种族状况因之有所好转,但由于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抵制,实际效果不大。同时,由于联邦政府的法律措施针对的是官方实施的种族隔离,而北方州公立学校中的种族隔离主要是自发形成的,因此,在北方州公立学校中,种族隔离制度未受动摇。总之,在1971年之前,公立学校中的种族状况依旧是美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要改变这一状况,美国政府还需另寻良策。第二部分,校车制的出台及实施。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黑人为了反抗在社会中所遭受的种族歧视,在城市中进行有组织的暴动。黑人暴动对联邦政府形成了较大压力,迫使其采取进一步措施以实现种族平等,而取消公立学校中的种族隔离是联邦政府所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联邦最高法院以审理“斯旺诉夏洛特·梅克伦伯格教育委员会”一案为契机,认可了用校车接送强制消除学校种族隔离的合法性。此后,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确立。第三部分,校车制推行初期的社会反响。校车制确立后,在民权问题上持保守态度的尼克松总统和国会中的部分议员试图对该制度加以抵制,但这未能阻挡校车制的继续推行。在民间,校车制也遭到了部分民众的反对,甚至在个别地区,这种反对还发展成为暴力事件。但就整体而言,校车制在全国的推行是平稳的。第四部分,20世纪70年代后的校车制。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联邦法院顺应社会形势的变化,在校车制问题上逐渐减少司法干预。在一些地区,由于人口的种族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民众的种族平等观念有所提高,校车制开始退出历史舞台。第五部分,对校车制的评价。校车制既有助于消除法律上的种族隔离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又能为黑白两大种族创造更多接触和了解的机会,还可使儿童从小培养起良好的种族平等观念,这对于保证美国社会的稳定有重要意义。不可否认,校车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与其所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相比,这些不足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