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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改革后近30年的经济转型与经济发展,容易发现成就与问题同样突出。本文认为这些成就和问题与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密切相关。地方政府作为中国经济转型与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其行为具有明显的双重性特征――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诸多推力和阻力皆来自于地方政府。但是,在转型期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地方政府行为究竟由什么因素来影响和决定?其内在规律、外在表现和行为效应又是如何?它又将怎样发展和演化?目前,这些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系统深入的研究和回答。国内外学者从西方财政分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的角度对中国转型期的地方政府行为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不过,由于中国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这些理论分析略显生涩;同时,这些研究往往只偏重于地方政府对转型要么积极、要么消极的作用,难于对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同时存在既促进又阻碍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事实进行逻辑一致的解释。因此,本文着重运用制度分析方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方法,通过构建一个新的经济学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转型背景下的地方政府双重行为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以回答上述问题,进而为理解中国经济转型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也为中国地方政府转型提供新的思路,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导论。第二章至第五章按照“地方政府双重行为‘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该怎样’”的逻辑顺序展开,分别对转型期的地方政府及其行为进行界定,总结其具体行为表现和行为效应,剖析其行为形成原因,并提出其行为转型的总体方向和具体建议。第六章是简要的结论。全文结构安排形成了解析我国转型背景下地方政府行为的一个系统的研究架构。具体来说,本文第一章是导论,介绍本研究的现实背景、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并在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指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第二章在转型期的背景下对地方政府进行界定,回答“转.型.期.地.方.政.府.是.什.么.”的问题。本文把经济转型看作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把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非政府主体看作是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三个制度主体,在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中界定地方政府,认为地方政府有其特殊的行为目标、行为约束、行为能力、行为表现和行为效应,是转型过程中的一个特殊行为主体。当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地方政府时,地方政府可能成为经济转型的积极推动者,反之,地方政府则可能成为经济转型的消极阻碍者,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存在既促进又阻碍市场化改革的双重行为。第三章分析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其对市场化改革的双重影响,回答“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怎.么.样.”的问题。当我们在以市场化改革为内容的经济转型背景下审视地方政府行为时,地方政府行为存在明显的双重性特征:既有促进市场化改革的积极一面,又有阻碍市场化改革的消极一面。在培植市场主体方面,一方面大力扶持辖区内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三资企业等民营经济的发展,通过放权推进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另一方面又过度干预国有企业、甚至民营企业内部的经营和外部的交易过程,从而延缓市场主体的成熟。在推动市场成长方面,一方面大力推进辖区内城乡各专业市场的发育、建立和完善各种市场机制;另一方面又实行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导致区域市场割据,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在替代市场配置方面,一方面通过扩大投资、招商引资促进辖区内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又因投资冲动导致宏观经济整体过热。在调节市场运行方面,一方面结合本地实际执行中央宏观政策,调节区域市场供求;另一方面又随机干预市场,对中央的宏观政策进行逆调控,影响整体经济平稳运行。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一方面积极提供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和服务,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另一方面又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存在大量错位与缺位现象。总体来说,对于从计划到市场的体制改革,地方政府既是支持改革、促进经济转型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又可能是不利改革、阻碍经济转型的利益集团。需要指出的是,地方政府双重行为在转型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特征,这与我国市场化改革过程的阶段性相联系。在1992年以前,改革是以局部推进和体制外改革为特征的,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差因其在推进区域市场发育和体制外创新方面的成绩而被容忍。而在1992年我国进入了制度化整体推进的全面改革后,地方政府明显表现出动力不足,其消极行为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露,遭到诸多诟病。第四章给出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分析地方政府双重行为形成的原因,回答“转型期地方政府行为为.什.么.会具有双重性”的问题,这也是全文的核心部分和主要创新部分。论文借鉴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政府间竞争理论和博弈论,通过深入分析转型期地方政府所处的利益格局,即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非政府主体和其他地方政府三者的利益关系,得到了一个理解转型期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完整的理论框架,即:(1)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政治承包为核心的委托-代理关系;(2)地方政府-微观主体:以控制权为核心的模糊产权关系;(3)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以政治晋升博弈为核心的经济竞争关系。具体来说,在我国转型期相对集权的政治体制和分权的经济体制背景下,(1)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政治委托-代理关系中,从内容上看,地方政府官员面临完成以GDP为核心内容的政绩考核压力和财政压力的矛盾;从信息结构上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多任务的政治委托-代理关系比私人委托-代理关系存在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导致地方政府在努力促进辖区经济增长的同时以各种合理与不合理的手段追求各种收入。(2)辖区内微观主体的某些资源(如土地、金融资源)处于模糊产权的开放状态下,为地方政府官员扩张其个人控制权提供了便利条件,更是激起其强劲的增长冲动,使得其随机干预市场、以不规范手段来推动经济增长。(3)在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关系中,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在经济竞争中胜出以获得政治晋升,同样具有强劲增长冲动,竞争压力和增长动力强化了其使用不规范手段(如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来获得辖区经济增长。而且,地方政府这种强劲的投资和增长冲动在目前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纵向约束不足、和辖区内微观主体对地方政府的横向约束乏力的体制下,地方政府双重性的行为效应就更加突显出来,一方面导致经济高速增长,社会产出快速增加,人们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另一方面导致粗放增长、市场割据、结构失衡、经济效率减损、社会公平缺失等等转型中诸多问题。第五章提出转型期地方政府转型的目标、总体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回答“转型期地方政府行为该.怎.样.”的问题。首先,从交易费用的角度进行分析,发现地方政府在转型初期干预市场运行降低了市场交易费用,增进了市场运行的效率;而在市场化整体改革期间地方政府过度介入市场则增加了市场交易费用,影响了市场效率的提升。因此,地方政府行为在市场经济中有一个适度的均衡边界,必须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其次,总结了西方国家近30年来地方政府改革的背景、内容和经验教训。最后,根据第四章提出的理论分析框架、借鉴国外地方政府改革的经验,从调整和优化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微观主体以及地方政府之间关系三个方向提出了我国当前地方政府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具体政策建议。第六章是全文的结论,对全文作了简要的总结。总体来说,本文始终在转型的背景下、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非政府主体三者的利益关系中,对地方政府双重行为的形成机制、行为表现和行为效应作了系统深入的分析,为理解经济体制转型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为地方政府改革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