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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越来越多外国影片的引进和国产电影的输出,影视翻译这一领域正逐渐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字幕翻译作为影视翻译的一种,因其时效性和经济性在互联网和家庭影院中越来越趋于主导地位,目前针对字幕翻译的研究大多是从关联理论模式,文本类型角度,跨文化交际领域和德国功能主义目的论出发,而电影艺术的本身是传播信息和交流文化,因而从传播学角度研究影视的字幕翻译还留有更广阔的空间。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传播学视角出发,用传播过程模式和信息理论分析字幕翻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障碍及其导致的各种困难,进而提出相应的翻译策略。本文在第三部分首先阐述了传播学中美国学者拉斯维尔5-W的单向传播模式,然后结合克劳德·香农和韦弗传播模式中的信息理论探讨了字幕翻译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障碍以及电影字幕翻译的限制性因素。在第四部分,本文在传播学的“信息理论”和“传者即守门人理论”的指导下,对一部卡通片《海底总动员》、两部剧情片《疯狂的石头》和《夜宴》做出分析,指出在字幕翻译中为了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译者应在遵循平衡翻译和易读性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作者通过分析从传播学角度获得有关电影字幕翻译的三点启示:1.传播信息,交流文化是电影字幕翻译的本质,在字幕翻译过程中译者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语言形式、异质文化、和不同的思维模式等“噪音”元素的干扰,增添适当的冗余信息可以克服“噪音”干扰,调整传输负载,避免信息传递的失误。但冗余信息的增加和减少要遵循平衡翻译的原则和易读性原则,过多会超出受众的需要,重复和熟知的信息无法满足受众的期待视野,过少会超出受众的解码能力,造成信息与文化交流的障碍。2.电影字幕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电影传播的根本是满足受众的期待与要求,受众的满足是影视传播成功的前提与保障,但是因为影视传播的特殊性和受众反馈的滞后性,字幕翻译者的内反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当发挥主体意识。3.译者在字幕翻译过程中主体意识的发挥并不是任意的,必须考虑到译语观众信道容量相对狭小等情况,根据观众的需要、影片的类型以及字幕翻译的特点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