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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口号,因而,地方政府也大力加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通过加快农村宜居环境建设,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削除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农村宜居环境建设中的政府行为,以 A镇为研究案例,采取了文献研究法、归纳分析法以及案例分析法,从农村宜居环境的理论和现实背景出发,首先,分析了目前A镇农村宜居环境的现状,指出在政府主导下,构建农村宜居环境中的行为失范问题,具体表现在政府组织结构不合理、决策失误、对村民自治组织过度控制、执行力度不够;其次,分析原因一是现行的领导体制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二是地方政府的自利性,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所作的公共决策代表利益集团,不能完全代表群众利益,造成公共决策的失误;三是政府行为的强制性,压力型政府体制是造成政府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采取行政命令的原因;四是监督评价的不到位。最后,提出了完善政府行为的建议对策:一是调整地方政府的职能,二是优化政府决策行为,三是理顺村镇互动关系,四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五是完善基层绩效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