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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金融业开始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创新和机构重组冲破管制束缚,逐步向全方位、全能化金融服务发展,“金融中介一体化”概念应运而生。这既是经营策略的改变也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金融中介一体化潮流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它反映着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领域的发展轨迹上看,各国基本上都经历了一个“无限制→有限制→放松或取消限制”的过程,从金融机构类别的演化上则遵循着“混合型→独立型→再次混合”的过程。现代的一体型金融机构不仅是“万能的垄断者”,还发展成了“无所不能为、无所不去为”的“全才”。而在我国计划经济的几十年中,我们并没有真正的金融机构,自然也就谈不上分业、混业问题。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期,我国曾实行过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综合经营、一体管理模式。但随后即引起了一系列问题,在我国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业和信托业、保险业、证券业及房地产业交叉错位、混合经营,不仅不能保护存款人的利益、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反而会助长证券市场的投机和房地产市场的混乱。因此,我国借鉴了国外的一些经验,明确做出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规定。这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信贷需求膨胀、金融秩序混乱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做出的现实选择。它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在外部条件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一是现在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放弃了分业经营模式;二是中国已经加入WTO。这些条件都会对我国的分业经营产生冲击。在渐进开放的进程中,当代中国可以借鉴一些西方国家90年代的做法,从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和金融业的现代化要求以及应对来自国外的竞争压力出发,积极准备条件,迎接金融中介一体化趋势。这既是本文选题的重要原由之一,同时本项研究的理论与实际意义也在于此。本文对金融中介一体化的研究将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践论证相结合、理论模型和数据汇总相结合的方法,以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为支撑,运用金融中介理论、比较优势理论、兼并与重组理论等,立足于经济现实,关注经济金融环境的新变化,以求研究成果既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又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性。本文写作的特点在于个案分析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研究中从个案对象入手,详细地介绍了美国与德国金融中介一体化的历史过程,明确地指出了其金融中介一体化的模式,即一体化动因、过程、特点以及对一体化的监管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找出其发展背景、条件,进而与中国目前的经济金融环境进行对<WP=4>比,提出我国推进金融一体化的可行性和具体操作策略。本文拟分为三章。首先论述了金融中介职能的演变,对解释金融中介存在原因的传统理论提出了质疑,并尝试着提出现代金融中介的职能出现了广泛的重叠与交叉的趋势。文中指出金融中介一体化的深层因素是金融工具的创新导致市场分工与协作关系深化,市场分工深化则导致了金融功能配置格局的重构,笔者提出金融中介一体化的实质是金融体系结构打破传统行业分工模式,重新配置金融功能的结果,得出金融中介必然走向一体化的结论。同时,本文第一部分还对金融中介一体化后的职能与经营优势进行了概括性的描述。其次,本文重点介绍美国、德国与英国金融中介一体化的演变过程。金融中介一体化模式可以从经营模式和监管模式两方面进行描述。美国金融中介一体化的模式可以归结为“金融控股公司制”,其动因在于利益的重新分配,方式是通过互相持股,其监管特点是“内在防火墙”方式,即“混业经营,分业监管”。而德国的一体化模式则实行全能银行制,整个金融中介体系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德国与英国的监管模式则遵循集中监管模式,整个监管体系包括监管机构、机构性监管与功能性监管的区分、不同监管者之间的协调等内容。最后,本文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和业务分割的现状做出了描述,并对我国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综合金融集团的入侵对我国目前实行的金融业分割经营、分割监管的模式造成的影响做出了论证。然后,笔者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未来金融中介一体化模式的选择、渐进过渡的策略、有效金融监管思路以及组织结构安排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