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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立法机关重视法规的制定,但却对法规出台后的实效问题关注不够。随着法规的不断增多,新旧法规之间、不同部门制定的法规之间,经常出现摩擦和冲突。这些相互矛盾的法规给现实生活带来了很多困扰,削弱了法律的权威。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立法主体积极探索各种方式和途径提高立法质量,地方立法评估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地方立法评估是立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它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技术手段,通过对立法实施效果的评估来提高立法质量,支持理性的立法决策;它是我国立法主体科学立法的一种重要尝试。但遗憾的是,在我国对法规进行系统的评估至今还是一个法律空白,《立法法》并没有相应的规定,致使各地在评估内容、方法、程序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将有损于评估报告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如何更好地完善地方立法评估制度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学界对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的空白使得法学界尤其是立法学界,对此制度的研究价值有普遍的认同。本文以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的概念、功能和必要性为写作起点,重点研究了地方立法评估标准与程序设计在我国的科学构建。引言简要介绍了目前各地开展地方立法评估工作的一些情况,并对研究地方立法评估的必要性作了阐述,明确了全文将要探讨的问题的主旨和思路。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章地方立法评估概述。界定了地方立法评估的概念和功能,揭示了地方立法评估的必要性,力图在总体上形成对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的正确认识。第二章地方立法评估标准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确立地方立法评估标准的意义;第二部分论述了构建地方立法评估标准的基本要求。第三章地方立法评估标准体系之构建。这一章主要论述了地方立法评估的七个标准,它们分别是正义性标准、合法性标准、科学性标准、实效性标准、地方特色标准、可操作性标准和技术性标准。第四章地方立法评估程序设计。这一章主要论述了地方立法评估程序的价值、地方立法评估程序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地方立法评估的程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