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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2年我国第一场文物艺术品拍卖会至今,文物艺术品拍卖在我国已经走过了近二十个春秋。从总体上看,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欣欣向荣,发展势头迅猛,无论是拍卖行数量、拍品数量、总成交额或单件拍品成交额都屡创新高,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近些年在全球通货膨胀的压力之下,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行情却异军突起,在国内,文物艺术品拍卖俨然成为一种高回报率的投资方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发社会各界对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议论。 然而,在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繁荣的表面现象之后,越来越多的问题在拍卖实践中不断表现出来。我国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拍卖行资质良莠不齐,无准确的市场定位;“拍假”、“假拍”的现象广泛;拍卖成为洗钱、行贿、金融诈骗等犯罪的新途径;拍卖行单方面提出的“瑕疵免责”条款有碍公平;文物艺术品鉴定在国内出现瓶颈;相关法律法规发展滞后;行政机关监管力度薄弱。由此可见,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离规范有序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规范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并促进其发展的前提下,运用法律监管的手段,作为解决目前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上出现各种问题的出发点。与此同时,从国外相关法律规定、行业惯例、法学理念以及笔者在对拍卖行和鉴定机构的走访中所获得的经验等不同角度出发,力求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政府对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的有效监管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