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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社会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党在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之路,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果。与此同时,基层民主制度也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公民参与逐渐发展成我们参与公共生活的晴雨表,更成为我们完善行动的指南针。我国的协商民主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逐步开展,它是以公民的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提出群体间共同的价值诉求,通过一种理性协商的方式,最终得到一致的意见,并在此期间对协商的结果赋予立法和决策的合法性的一种制度。公民通过自由、平等、公开的讨论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这一举措不仅使群众参与到民主政治生活中,让群众真实地表达思想,倾听理解他人意向,更为决策的制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体现出了我国民主协商公开、平等、参与等特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应该遵循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坚持有法可依、依法有序、广泛多层参与和求同存异的原则。我国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不仅有丰富的理论基础,更有不断发展的实践基础和社会基础,其中稳健高速的经济发展是根本;不断优化健全的民主制度是保障;通讯网络的逐渐扩大是有效途径。随着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理念的形成、丰富和发展,协商民主形式日益丰富多样化,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表现出了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有些地区的协商民主形式化、表面化;非制度化参与现象逐渐凸显;弱势群体协商参与不平等;个人利益仍是参与的主要动因等;实践效果尚未充分显现。这些问题的出现,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这些问题,不仅如此,更要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简单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协商的价值认识不到位;其次,普通民众的协商参与能力有限;再次,基层协商民主的基本评价标准尚未确立;最后,对协商结果的实施缺乏统一的监督管理。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首先,巩固基层协商民主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基础;其次,提高民众的协商参与能力;最后,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只有从参与机制、表达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等多方面着手,才能克服协商过程中出现的弊端,使协商的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建立起了以民主协商为基本特征的政治制度,这为我国协商民主的发展奠定了有利的政治土壤,只有经过协商的民主才能被群众接受,协商的结果才能更好地有效落实,协商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得到发挥。因此,我们要重视协商民主的发展,积极为基层协商民主创造适合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让其在我国的土壤上结出丰硕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