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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学作为音乐基础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广泛运用于音乐创作实践。其运用规则被一代代音乐工作者总结、归纳,最终沉淀为和声理论的核心要素之一。然而,随着人们音乐审美层次的不断提高,音乐创作中传统功能和声理论规则的解释和运用不断受到挑战,规则与创作实践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引发了音乐理论工作者在传统与现实之间的深层次思考,由此促进了功能和声规则变通运用的研究。
本文通过对过去几个世纪和声发展的回顾,在分析传统和声教学中“允许”与“不允许”的界定条件、理论依据与应用实践之间的关系基础上,结合和声教学的现状,从和声教学中应贯穿“法无定法”的和声法则入手,提出和声教学应与音乐创作实践更紧密结合,使之适合现代音乐发展的教学思想,并试图从哲学与音乐美学范畴中寻找该法则运用的理论依据。
本文分析的理论部分,以建国后使用较为广泛且权威的和声学教材为依据;分析案例,则选自著名作曲家的经典乐谱。通过大量的分析比较,系统阐述和分析了传统和声中遇到的理论上禁止、创作实践中却为大师级音乐家使用的一些和声手法和现象,尝试从“不允许”到“允许”的和声学习法则角度及和声的历史发展与教学观念两个方面来探讨其必要性及可行性,以期提高学生的学习灵活性,以便客观、准确的了解和声观念的发展演变,辨证地运用于和声学习与创作实践,促进和声教学的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