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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电信技术的迅速发展,电信生产力的空前提高,在发达国家原先以保护行业垄断为目的的电信法律体系已严重束缚了电信业的发展,一场以法律改革为先导,以各种手段引入和扶持竞争者,并对主导运营商或拆分或限制的电信体制改革轰轰烈烈的展开了。纵观世界各国,由于电信行业的自然垄断特性,没有一个国家的电信业是完全放松管制的,非对称管制理论在促进电信业充分竞争上仍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8年我国电信业重组后,三足鼎立的格局已经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都是全业务运营商,但在某一具体领域可以说还为达到充分、有效的竞争,比如在移动通信领域,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格局并未改变;而在宽带领域,中国电信行业老大的地位仍未撼动。当前的中国电信业,网间的互联互通不畅严重阻碍了我国电信业整体实力的提升,三网融合的发展,非对称管制对此还有必要继续加强。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非对称管制的在互联互通上适用范围狭窄、规则粗糙、手段单一,越来越难以适应电信业的发展。为对我国电信业保持持续有力的监管,保证行业有效竞争的实现,推动我国电信业的繁荣发展,出台一部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并适合我国电信产业发展的电信法,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本文在电信法还未出台之际,站在电信业法律规制的角度,全面论述非对称管制在我国电信法律体系中存在的必要性、可行性。在分析我国现阶段电信产业发展脉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过程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了电信立法中完善非对称管制制度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