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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国家对社会管理问题更加重视。在社会事务的日常管理中,政府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集权主义”倾向,在社会治理中,进一步凸显了政治权力的影响。随着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尤其是十八大召开之后,开始将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上议程。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强调以人民民主与法治建设为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一主题,其内涵就是充分发挥政府、企业、民众等各方主体的治理能力,实现各方主体协同治理、共同治理。 县,属于我国进行社会治理最为基础的单元。在整个行政层级中,县,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中央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是通过县来实现的。它是我国区域经济建设的基本组成单元,是城乡统筹和基层政权巩固的关键点,具有管理城市和管理农村的双重功能。县政府是国家宏观管理和地方微观治理相结合的地方,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负责将上级指令传递给民众,将民众意见及时反馈到上级部门,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县级政府治理作为“前沿”领域,直接接触、观察各类社会矛盾,我国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种情况都在这里反映出来。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城镇化发展水平、脱贫致富时效、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 本文选取四川省苍溪县为案例,从县级政府治理的基础理论出发,探索四川县级政府治理的发展历程,研究苍溪县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四川县级政府治理创新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举措,通过规范治理结构、完善治理体系、改进治理方式,提高县级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县域内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文研究四川苍溪县政府治理的相关理论和实践,以期能为四川县级政府治理乃至全国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