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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在襄樊的历史上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通过水利,可以应对频发的水灾、护卫襄阳城池、保障樊城商业发展和人民正常的生活。襄樊地方社会中的不同力量因水而拥有了共同的目标和利益,从而结成了一个水利的共同体。这种利益的一致性,在嘉庆——同治时期的堤防修建与管理的水利事务中集中地体现出来。堤费来源不同的背后,是襄樊社会中形形色色的各式人物和力量,他们在当地的水利事务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这种角色的不同,反映着地方政府和民间力量在水利事务中力量对比与地位的变化。在国家权力和地方自治的关系上,地方政府越来越多的以权利下放的方式、以间接的而非直接的方式体现国家在场,民间力量在水资源管理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得以更多地介入到地方公共事务中,拥有了更多的自治权利。但同时,官民力量的消长并不能说明官方退出了地方事务,公共事务的特点和小农经济的弊端,使得地方政府依然拥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官民之间是一种互助互补、互为倚恃的存在。这是一个原有传统和秩序被打破、新的传统和秩序不断建立的调整过程,这种变化的根源是清朝财政赋税政策的改革和清末内忧外患频仍的大历史背景变化的体现。从笔者襄樊田野调查所得的27块水利相关碑刻切入,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围绕着水这个中心,在与水斗争以及在认识水、利用水、管理水的过程中,晚清襄樊形成了一个国家与地方、官方与民间有机互动的区域性的水利社会关系体系,并以此创造和推动着当地历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