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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起,我国政府与学界就一直致力于研究如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以及人口净流入量较大的城市新市民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从提出健全和完善符合实际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到2007年开始全国范围内推进建设廉租住房,最终到2013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现合并管理,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工作经验的总结,国内外学者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过程和政策也形成了大量研究成果,住房保障理论研究和实践基本成熟。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成员,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这“三架马车”也是淮南市多年来住房保障的主要构成部分,在2008至2012年间,淮南市住房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保障淮南市本地户籍居民和外来人员住房困难的任务。2013年淮南市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要求和操作规范,建立并轨运行机制,将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兼并管理,并根据住建部规定改名为“公共租赁住房”,基于此,公共租赁住房成为了淮南市最主要的保障性住房形式。淮南市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方面与国家层面保持高度一致,淮南市住房保障政策的第一次问世是在2007年,直至2015年出台加强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用于健全公租房建设和后期管理,并提出公租房出售管理,中间共制定了13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框架雏形。然而,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在竣工交付使用,并由住房保障部门联合基层政府分配入住后,其运营和管理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本文通过对淮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审计报告和日常工作进行深入探究后,发现了动态监管不到位、租金收缴存在困难、违规保障对象清退难、社区和物业管理缺位等后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分析了一系列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上述问题,通过借鉴国内重庆市沙坪坝区、省内安庆等地区先进工作经验,本文提出了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应根据淮南市目前存在的问题实际,首先在制度层面,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管理政策有效范围,规范细节性标准,明确管理主体各方责任,客体义务,管理手段,审核程序以及政策宣传方式,使后期管理工作有政策可循,有规范可依;其次是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动态信息公开库、强化大数据应用等措施强化保障对象动态监管,降低或消除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现象发生频率;再次是将以住房保障部门为代表的政府各部门、后期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公安部门、物业公司纳入管理主体范围,分解各自工作责任,形成联动机制,互相配合,最终形成“五位一体”的公共租赁住房基础管理模式;最后是通过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和租金收缴奖惩机制,减少刚性执法,提倡柔性处理,来降低违规保障对象清退和租金收缴难度,确保国有资产不被非法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