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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是随着证券交易而产生的非法行为,它从产生之日起就侵害证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为人们所深恶痛绝。一、二百年来,各国政府虽然采用了种种防范措施,但内幕交易仍屡禁不止,收效甚微。基于这一情势,如何防范内幕交易,控制其不发生或少发生,既成为各国政府管理证券市场的重要任务,也是学术界十分关注的研究课题。本文以我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主线,参照国外对内幕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内幕交易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本文在研究内幕交易的定义、构成要件及规制、归责等一般理论基础上,重点探索了信息公开、法律制裁、国际监督等防范措施,最后通过对我国《证券法》对内幕交易规定的评价,提出了完善立法的建议,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特色。 本文第一章主要从证券交易之一般理论入手。在中外学者对内幕交易的概念的列举中总结出证券交易的特点:交易行为为交易人所为;其内幕信息往往意味着对良好交易机会的把握及相应的丰厚交易利润;行为本身是以获利或避损为目的不法交易。进而分析到内幕交易行为主体、内幕信息、主观方面以及行为方式四项构成要件。分析借鉴了美国日本等国家立法、案例论述了四项构成要件的危害及程度,引申出规制理由和规责理论。 第二章主要针对国际上各国具体内幕交易立法概况、信息公开制度或信息披露制度、刑事民事行政处罚三种法律制裁方式、进行了展开对比,分析各国立法形成的概况,采取措施及效果优劣。证券业的发展愈趋全球性,证券市场日益国际化,跨国证券内幕交易活动的产生创造了新的机会。因此,本章还论 Ij霎昌IZ二 二n/二:人十 \。。-/匕、二三X 下 二忙S二S 述相关国际组织对跨国证券内幕交易的法律监管: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组织、 国际证券交易所联盟、某洲联盟等国际官方及民间组织。特别从英美等国“中 国墙”制度的实践状况分析了中国墙制度的可行性、长短处。 关于我国内幕交易的立法现状放在了第三章:就第一章所分析的内幕交易 行为主体、内幕信息、主观方面以及行为方式四项构成要件逐一分析,也就内 幕交易的基本要素及其所受法律责任进行了列举与分析,参照第二章对我国证 券法中的有关条款不足之处说明原因及可产生后果。 笔者对我国内幕交易的立法中之不足:设立完善的民事责任制度、完善短 线交易归入权制度、设立“中国墙”制度、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内墓人之定 义、完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权这五个方面特别再第四章提出批评,比较 国际上教成功范例对我国证券法提出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