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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社会的主体,是一切事物的主导者,是生产力中最根本的因素,也是生产关系中最核心的因素。如果离开了人,人类社会也就不复存在,就像马克思曾指出的那样,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一门研究人类社会的学问,都要以人为中心和主题。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个探讨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进程的学说,当然也离不开对人的讨论。这些讨论主要集中在对人的集合——群众的认识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创立者,在他们进行无产阶级理论创作和参加工人运动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关于群众观的基本观点。他们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列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所开创的事业的忠实继承人和具体实践者,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当时的俄国实际相结合,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将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了现实。他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力量源泉,无产阶级政党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能生存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中国的蓬勃发展充分显示了这一理论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都在前人的基础上对这一理论有所发展。毛泽东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是社会的实践主体、认识主体、价值主体、权力主体、利益主体;邓小平认为,人民群众是一切的母亲,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江泽民认为,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胡锦涛认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习近平认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的源泉,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明确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内容的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探讨其当代价值,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