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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灾害损失严重,而防灾减灾意识又相对薄弱的国家,各种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威胁。如果说灾害频发与我国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密切相关的话,那么,由灾害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则与政府的管理得当与否息息相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也是政府公共管理活动的价值依归。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的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价值原则,切实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首要任务。本文基于以人为本的视角,通过对建国以来我国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实践进行实证考察和理论反思,揭示了我国各个历史阶段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集中探讨了在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优化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措施,这对于避免重蹈历史覆辙,构建服务型政府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灾害、公共危机及灾害性公共危机概念的含义,接着分析了危机管理和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的实质内容,这是文章的基础理论部分,也是论文的理论支撑。接下来分析了我国灾害性公共危机是政府需要应对的重大挑战。在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下,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其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的首要任务,居安思危,努力提高我国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在对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进行一般性概述的基础上,论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考察,对我国建国以来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的制度建设和实践经验进行了认真剖析和深刻反思。改革前我国的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在制度建设方面以及灾后管理方面尽管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由于“左”的错误不断发展,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搞政治运动,搞个人崇拜等,这种突出政治,“政治挂帅”的倾向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改革前我国的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受当时这种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特定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我国政府奉行全能型政府的管理模式,灾害性公共管理自然也就带上了这种全能型政府的烙印。在灾害救助方面实行包办式救助,拒绝国际援助,不提倡国内捐助,甚至只是要求所谓的“精神支援”,排斥物质援助等。因此,在这种政治导向型的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模式下,政治统帅一切,抗灾救灾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人本身,偏离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1978年改革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也随之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我国在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方面也更趋于务实,在灾害管理的指导方针、法律制度建设、管理的方式方法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和调整。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我国在危机应急反应、社会动员与参与、灾民救助和救济、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对待国际援助等方面,都表现得更加理性和务实。这也表明我国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把人放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灾害管理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落实。尽管我国在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也应当看到,在历次重大灾害性公共危机中,总是会出现大量的生命财产损失,这诚然与我国转型期各方面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关,但一个重要原因还是与我国当前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中存有诸多缺失有着很大关联,与未能很好的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有关,诸如减灾防灾意识不强,应急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不高,多元主体缺乏制度化的参与救灾渠道,救灾捐赠机制不健全,国际救灾援助政策不完善,危机新闻报道存在不足,灾后灾区心理援助不规范等。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把保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的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加强我国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的制度、体制建设,通过提高灾情监测、预警、预报水平;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完善多元主体参与救灾的合作机制;完善社会捐助的管理体制;健全接受国际援助制度;加强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加强灾后心理干预等途径,从而完善我国的灾害性公共危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