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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幸福感是评价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评估,它取决于评价者本人的主观评价而非外部的客观标准,包括认知成分和情感成分两个重要成分(Diener,2000)。本研究分为关系研究和干预研究两部分,关系研究部分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方法,选取上海师范大学不同年级不同专业344名本科生为研究对象,运用《主观幸福感问卷》、《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认知情绪调节方式量表》,了解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人口学变量差异,探析大学生主观幸福感、负性生活事件与认知情绪调节方式的关系,研究认知情绪调节方式在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和负性生活事件之间是否存在中介作用。干预研究部分基于关系研究结论,即大学生主观幸福感、负性生活事件与认知情绪调节方式三者间存在相关关系,非适应性认知情绪调节方式在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和负性生活事件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招募实验组团体成员8人,对照组8人,设计并实施叙事治疗取向的团体辅导,共进行6次,1周1次,持续6周,应用叙事疗法相关理论技术降低大学生的非适应性认知情绪调节策略,从而促进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在实施团辅前后进行《主观幸福感问卷》等问卷的施测以及三个月后进行追踪测试,研究结果如下:(1)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总体状况良好,具体体现在大学生生活满意度高于一般水平,积极情感处于一般水平,消极情感低于一般水平。(2)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性别差异显著,具体体现是女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总分和生活满意度高于男大学生,女大学生的积极情感高于男大学生,女大学生和男大学生体验到的消极情感不相上下。(3)大学生主观幸福感与负性生活事件、认知情绪调节方式存在两两相关,当以负性生活事件为自变量,主观幸福感为因变量,非适应性认知情绪调节方式为中介变量时,存在部分中介效应,中介效应占比为39.5%。(4)叙事治疗取向的团体辅导应用叙事疗法相关理论技术降低大学生的非适应性认知情绪调节方式,开启新的故事,可以达到提升大学生幸福感的干预目的,具体体现在有助于提升大学生生活满意度和降低消极情感。